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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建厅关于撤销卢志诚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07 10:36:54 本文标签: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 四川省 住建厅 

各有关人员:

经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查实,卢志诚等2894人在调入四川前未依法依规获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我厅于2026年4月21日在厅官网发布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拟撤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告知公示》,公示期间收到部分人员陈述申辩材料,经核实不予采纳,理由已通过原渠道反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现决定依法撤销卢志诚等2894人取得的相关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四川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撤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名单(2894人)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4月30日

 

原文地址:http://jst.sc.gov.cn/scjst/gongshitg/2026/4/30/c1c6db977fea41e8bdabd0feb95a005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