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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关于征集既有住宅小区加装电梯项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07 16:07:50 本文标签:住宅小区 加装电梯 

根据有关政策,国家对既有住宅小区4层及以上无电梯楼栋加装电梯给予资金支持。为做好项目储备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支持范围。支持城市或县城(城关镇)依法依规建设、居民(业主)意见一致的既有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不含自建房、别墅)4层及以上无电梯楼栋加装电梯。

二、支持标准。按住宅层数分档实施差异化定额补助,4-6层每台补助25万元,7层及以上每台补助30万元。优先支持采取平层入户方式的加装电梯项目。

三、申报条件。一是已开展加装电梯可行性评估论证,制定加装电梯实施方案并经过联合审查,确保建筑结构安全和电梯设备使用安全;二是居民(业主)就加装电梯实施方案、出资比例、后期管理维护方案等共同决定事项,已依法表决同意;三是已签订加装电梯合同;四是应为2026年1月1日以来按规定办理加装电梯施工许可(备案、告知)等同意开工手续的项目,已完工的项目不得申报。

上述条件满足的,请于5月7日前向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申报项目。联系方式:

万秀区建管局:0774-3866001

长洲区建管局:0774-3899133

龙圩区建管局:0774-2722317

苍梧县住建局:0774-2682554

岑溪市住建局:0774-8222601

藤  县住建局:0774-7298396

蒙山县住建局:0774-6282424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30日

 

原文地址:http://zjj.wuzhou.gov.cn/ywxx/tzgg/t2752347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