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政策,国家对既有住宅小区4层及以上无电梯楼栋加装电梯给予资金支持。为做好项目储备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支持范围。支持城市或县城(城关镇)依法依规建设、居民(业主)意见一致的既有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不含自建房、别墅)4层及以上无电梯楼栋加装电梯。
二、支持标准。按住宅层数分档实施差异化定额补助,4-6层每台补助25万元,7层及以上每台补助30万元。优先支持采取平层入户方式的加装电梯项目。
三、申报条件。一是已开展加装电梯可行性评估论证,制定加装电梯实施方案并经过联合审查,确保建筑结构安全和电梯设备使用安全;二是居民(业主)就加装电梯实施方案、出资比例、后期管理维护方案等共同决定事项,已依法表决同意;三是已签订加装电梯合同;四是应为2026年1月1日以来按规定办理加装电梯施工许可(备案、告知)等同意开工手续的项目,已完工的项目不得申报。
上述条件满足的,请于5月7日前向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申报项目。联系方式:
万秀区建管局:0774-3866001
长洲区建管局:0774-3899133
龙圩区建管局:0774-2722317
苍梧县住建局:0774-2682554
岑溪市住建局:0774-8222601
藤 县住建局:0774-7298396
蒙山县住建局:0774-6282424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30日
原文地址:http://zjj.wuzhou.gov.cn/ywxx/tzgg/t27523478.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