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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住建委关于2025年度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6-05-08 11:12:00 本文标签: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勘察设计 房屋建筑 建筑节能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2025年度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勘察设计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的通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重庆高新区建设局,万盛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双桥经开区建设局、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提高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设计实施质量,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委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专项检查在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自查的基础上,通过查阅资料和实地核查等方式,对全市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并组织专家抽查了30个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质量、14个在建项目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实施质量。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共下发执法建议书5份、整改通知书39份。

二、区县管理工作情况

一是工程项目监管方面。各区县在初步设计审批、施工图审查、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等环节对勘察设计、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质量实施监管,并通过开展勘察外业抽查、施工图质量检查等对违法违规项目进行了查处,有效保障了勘察设计、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质量。个别区县未完全落实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有关管理要求,如黔江区对民用建筑绿色建材应用比例核算制度落实不到位。二是政策制度建设方面。部分区县细化了勘察设计、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制度,围绕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及碳达峰工作要求出台了符合本地区实际的阶段性工作计划,如巴南区制定出台了区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规划。三是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工作推动方面。高新区、沙坪坝区、北碚区等区县积极推动项目开展绿色建筑入库认定;江津区、合川区等区县积极开展既有公共建筑绿色化改造;巴南区、两江新区、经开区等区县积极推动近零能耗建筑建设;荣昌区积极开展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城市建设。

三、项目检查情况

本次专项检查整体情况较好。大多数勘察设计单位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但部分项目仍存在一定问题,具体如下:

(一)勘察设计质量

1.工程勘察方面。一是原始记录不完整。二是场地抗震地段划分不准确。三是基坑抗浮风险预测不充分,评价不到位。四是顺层边坡稳定性评价不合理。

2.建筑设计方面。一是设计说明和图纸内容前后不一致,建筑图纸中未准确表达节能绿建设计中关于隔声、遮阳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二是消防设计不完善,每100人所需最小疏散净宽度、疏散距离的取值,以及装饰材料燃烧性能等未明确。三是出入口场地竖向设计不合理,室外地坪设置反向坡度。四是防水节点构造设计未设附加防水层。

3.结构设计方面。一是结构荷载取值不准确。二是结构构造措施不满足规范要求。三是建筑节点大样、女儿墙等结构构件不满足最小配筋率要求。四是未对独立柱基进行局部受压承载力计算。

4.电气设计方面。一是电气主要设备(如变压器、照明灯具等)选型设计未明确能效等级要求。二是照明节能控制方式设计不合理。三是变压器能效参数评定不准,变压器选型有误。四是教育建筑的应急照明照度不满足要求。五是无障碍卫生间的呼叫装置未说明其安装方式及位置。

5.给排水设计方面。一是生活排水立管上连接排水横支管的楼层未设检查口。二是用水点处水压大于0.2MPa的配水支管未采取减压措施。三是栓口动压力大于0.5MPa的消火栓未采取减压措施。

6.暖通设计方面。一是储油间排风未设下排风口。二是车库平时用排风机接至室外的部分管道未设消声措施。三是个别防火阀漏设。

7.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方面。一是未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外墙装饰材料燃烧性能、功能房间外窗可开启面积比例不符合标准要求等。二是设计内容不全,未按标准要求设计绿色建筑达标条文,空调安装检修口未采取保温措施等。三是设计深度不够,楼地面保温隔声系统未按要求设置竖向隔声措施,外墙自保温砌体未按要求进行挂网、锚固等设计。

8.道桥隧设计方面。一是抗震设计相关内容不完整。二是设计文件中未明确危大工程专项设计内容及相关安全技术措施。三是衬砌裂缝宽度控制标准不准确。

9.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方面。一是总图板块应用不足,经济技术指标等未进行BIM三维校核。二是视图布置混乱、逻辑关系不清晰,非几何信息漏标漏填,部分组件及部件存在遗漏。三是标准化、模块化应用程度不高。四是三维空间分析、统计计量等功能应用较少。

(二)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

1.施工质量方面。一是现场施工不满足标准及设计要求,空调室外机位未设置检修通道,保温板粘贴面积、有效锚固深度、锚固数量、精确砌块灰缝宽度等不满足要求,保温板收口部位未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翻包处理。二是现场使用的门窗型材规格、型号与设计文件不一致。三是未按要求采用成型钢筋加工配送技术、预拌砂浆等,违反禁限落后技术通告及设计文件要求。

2.施工管理方面。一是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在施工现场进行节能信息公示。二是设计文件、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隐蔽验收等资料内容相互不一致,且部分内容不满足设计要求。三是存在工序倒置问题,现场热桥部位保温尚未施工,幕墙龙骨或幕墙已提前完成等。

3.材料管理方面。一是材料现场复检滞后,存在先用后检的问题。二是材料复检指标参数不全、结果错误,不满足设计要求。三是建筑节能材料合格证明资料与复检报告的生产厂家、品种规格未对应一致。四是项目参建单位绿色低碳建材应用意识不强,存在采购未落实要求、验收未进行核算等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勘察设计、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对本次检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有关责任单位予以全市通报批评(详见附件)。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针对抽查项目发现的问题,市住房城乡建委已下发执法建议书和整改通知书。请有关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依法处置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有关单位逐项整改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切实保障工程建设质量。

(二)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向勘察、设计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资料。按要求委托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施工图审查等任务,并签订书面委托合同。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向施工图审查机构提交全套施工图及相关资料,并确保资料真实完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我市有关规定加强勘察设计变更管理,不得擅自修改审查合格的施工图。

(三)勘察、设计单位必须依法进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勘察单位提供的地质、水文等勘察成果必须真实、准确。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建设工程设计。勘察、设计单位应进一步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强化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切实减少勘察设计变更。全面落实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质量安全责任,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持续加强勘察设计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勘察设计水平。

(四)施工图审查机构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对施工图审查工作负责。加强勘察设计单位送审资料完整性、合规性审查,从源头上提升勘察设计文件成果质量。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牢固树立审查质量责任意识,加强对审查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培训。总结梳理审查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并报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为主管部门制定针对性政策措施及技术文件提供支撑。

(五)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精心编制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施工方案,不得擅自变更施工图设计文件。严格检查进场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并形成进场验收记录,进场材料应在监理单位的见证下取样,送往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确保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实施质量满足标准及设计文件要求。

(六)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强化勘察设计、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质量日常监管工作,严格落实初步设计审批和建筑能效测评制度,加强施工图联合审查质量管理。常态化开展本地区勘察外业抽查、施工图质量检查、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实施质量检查,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附件:专项检查问题项目及有关责任单位一览表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年4月29日

 

原文地址:https://zfcxjw.cq.gov.cn/zwxx_166/gsgg/202605/t20260507_156558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