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凉山州州本级公租房配租申请表》(附件1)。
2、保障对象信息表(附件2)和家庭成员信息表(附件3)。
3、申请人及配偶和共同生活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4、申请人编制卡复印件(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提交)。
5、申请人及共同居住家庭成员西昌市房地产事务中心和西昌市不动产中心无房证明(二合一,也可通过天府通办查询本人信息)。
6、结婚证或离婚证(未婚的不提供)。
7、其他材料(残疾证、低保证等)。
以上所有资料需一式两份。州级行政事业单位申请人申请资料由其所在单位审核后报凉山州住房保障中心审核;州属国有企业申请人申请资料由其所属企业初审后,报企业主管部门复审,主管部门复审通过后报州住房保障中心审核。
州住房保障中心咨询电话:0834-2891406,3226532,地址:龙眼井街237号(原凉山州房管局办公楼)4楼。
凉山州住房保障中心
2026年5月6日
原文地址:http://zjj.lsz.gov.cn/xxgk/fdzdgknr_31168/gsgg_111/gstg/202605/t20260506_297847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