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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8)整改验收公示

发布日期:2026-05-08 11:27:55 本文标签: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反馈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序号8)整改验收公示

一、整改任务

建立高效衔接的扬尘执法体系,消除监管空档。推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执法建议100%按时办结反债,形成闭环管理。

二、整改实施主体

鹿泉区、桥西区、无极县、新华区、裕华区、元氏县、长安区住建局

三、整改情况

相关县(市、区)住建局对照反馈意见逐条梳理问题、深挖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员,全力推进问题整改落实。目前,督查反馈的各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处罚完成,形成闭环处置。

四、验收情况

市住建局现场核查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整改验收,各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公示期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66501029(市住建局),

86689498(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原文地址:https://zjj.sjz.gov.cn/columns/36bd6480-8930-480f-94d0-8556056102ea/202605/06/5a657d53-cc0e-4b2c-bc0e-0bea2a1b3cb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