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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督办苏州中学附属三亚学校项目(中学部)“4·23”事故查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5-08 11:39:19 本文标签:中学部 苏州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督办苏州中学附属三亚学校项目

(中学部)“4·23”事故查处工作的通知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近日,省住建厅收到你局《事故简要信息报送表》,报告三亚市苏州中学附属三亚学校项目(中学部)发生1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建设单位:三亚市教育局,施工总承包单位: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海南建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住建部《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现对该事故查处工作启动督办程序,请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海南省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办法(2022版)》《进一步加强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等要求,立即启动对涉事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复核。于5月7日前将安全生产条件复核结果报告我厅,附上涉事建筑施工企业违法违规事实和事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降低等相关询问笔录及其它证据材料,并就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提出行政管理措施意见建议。

二、按照省住建厅《进一步加强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要求,立即启动发生事故项目的建筑市场行为(包括招投标、发包转包分包挂靠、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等情况,下同)倒查工作。在倒查事故项目的同时,对涉事施工、监理企业在三亚市承接的所有其他在建项目,同步开展建筑市场行为全面倒查和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核查。对倒查、核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必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请你局于5月7日前将倒查、核查结果报告省住建厅。

三、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做好与应急管理部门的协调沟通,参与协助事故调查处理,并指导督促有关涉事单位依法依规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事故调查报告经政府批复后,应依据事故事实和有关法律法规,通过“互联网+监管”平台推送相关证据至综合行政执法平台,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部门进行处罚。

四、督促项目收集整理事故档案及影像资料,深刻剖析事故原因,将事故过程、原因剖析、处罚处置结果等制作警示教育片,并于事故调查报告公布30日内报送省住建厅。

五、按照有关规定将事故调查报告(含政府批复)、综合执法部门处罚文书等材料、责任倒查及相关处理情况及时上报省住建厅。

联系人:朱一能,电话:65338732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4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地址:http://zjt.hainan.gov.cn/szjt/0407/202605/d1dd2e4891824c87b87b29fd5c085ec1.shtml?ddtab=tr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