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155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44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晋政发〔2024〕13号)、《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审批工作的通知》(晋建审函〔2024〕1009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准予宋玉琴等435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考核申请,准予薛志斌等318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延期复核申请,准予李永新等2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注销申请。现予以公告。
附件:
1.宋玉琴等435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考核申请认定条件名单.xlsx
2.薛志斌等318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延期复核申请认定条件名单.xlsx
3.李永新等2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注销申请认定条件名单.xlsx
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27日
原文地址:https://zjj.taiyuan.gov.cn/gggs/20260508/3029724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