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市建监中心,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申报2026年度江西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通知》(赣建建〔2026〕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同时为贯彻落实《江西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赣建字〔2025〕8 号)、《关于明确江西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建科设〔2026〕2号),现将相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江西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赣建字〔2025〕8 号)要求进行申报材料编制,立项申报应在项目地基基础完工前进行。
二、申报单位需做好省级示范工程实施过程原始资料收集,按要求向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报告新技术应用实施情况,及时报告重要隐蔽工程施工节点时间。各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省级示范工程日常监督管理,及时对省级示范工程新技术应用完成情况进行现场核查,施工现场核查结果作为省级示范工程应用成果验收依据。
联系人:建筑节能与科技科 周丰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香江路199号市住建局1917室
电话:0791-83884160
附件:附件1.关于申报2026年度江西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通知
附件2.关于印发《江西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3.关于明确江西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6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