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相关规定,王某博、田某、王某、刘某然、赵某芳五人在参与四平地区房建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标后,因从原单位离职而变更项目经理,现决定取消以上五人一年内参与吉林省地区房建市政工程投标活动的资格(详见附件)。
联系人:吴雨航
联系电话:0434-3227955
附件
四平市建筑工程服务中心
2026年5月9日
(初审:杨轶超 复审:温润涵 终审:杜胜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