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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计划】襄阳关于开展2026年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5-14 17:32:52 本文标签:招标代理机构 抽查计划 专项检查 双随机 

各招标代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鄂建设规〔2025〕5号)文件精神和《襄阳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2026版)》《襄阳市市场监管领域2026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暨“一业一查”抽查工作计划》工作安排,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管,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持续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升服务质量。

二、检查部门、检查对象、抽查比例和检查时间

(一)检查部门。由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牵头发起,市市场监管局参与联合检查。

(二)检查对象、频次、比例。通过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按每年1次的频次对在襄阳市区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机构进行检查,本次抽查比例不低于5%。

(三)检查时间

1.自查阶段(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24日);

2.检查阶段(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6月5日) ;

3.整改总结阶段(2026年6月8日至2026年6月26日)。

三、检查内容

(一)对招标代理机构集中检查的主要内容

1.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代理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3.代理专职从业人员配备情况(近三个月社保、劳动合同);

4.公司在襄联系电话;

5.公司在襄独立办公场所地址及面积(租赁合同或产权证);

6.是否在所在地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本机构及从业人员信息;

7.在自有场所组织评标的,是否具备开评标室监控录音等设备(提供设备清单及发票证明依据);

8.内部管理制度;

9.档案资料管理情况;

(二)对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检查的主要内容

1.招标人招标活动

(1)不具备招标条件、先建后招、未批先建(招标公告时间早于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时间;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的范围、规模、技术标准等内容与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不一致);

(2)规避招标(项目拆分标段、分拆合同规避招标限额;虚构应急、涉密、抢险规避招标);

(3)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业绩、奖项要求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4)将特定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投标条件中标条件;

(5)违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对不同的潜在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6)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

(7)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在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

(8)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等;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设置的不合理限制和壁垒。

2.招标代理机构执业行为

(1)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2)未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开展招标代理业务;

(3)代理机构开展招标代理业务,未实行项目负责人制;

(4)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同时在两个以上代理机构从事招标代理业务,以他人名义从业;

(5)招标代理合同未明确招标代理范围权限期限、项目负责人、代理费用收取对象、方式及标准、招标投标资料保存、移交等要求、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等;

(6)招标文件内容不严谨,评分办法和标准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明显存在歧视性、排他性、限制性条款的;

(7)上传的公告公示、交易文件、补充信息等资料不完整、不准确的;

(8)因标段(包)划分不合理,质疑、异议成立;或利害关系人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代理机构未依法处置的;或因代理机构工作失误,引起异议、投诉的;

(9)与招标人、投标人、评委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代理投标;

(11)将评标场所服务费、评标专家劳务费等不属于招标代理服务范畴的费用计入代理费用;

(12)招投标档案管理不规范,资料混装、倒装,资料不完整、缺失;

(13)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3.投标人投标活动

(1)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2)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

(3)投标人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4.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活动

(1)评标委员会成员不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

(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不客观、打分畸高畸低,不公正地履行职责;

(3)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登记事项及公开信息检查

1.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2.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3.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

4.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

5.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6.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

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

8.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9.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10.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四、检查流程

(一)抽取检查名单。本次检查对象由市住新局、市市场监管局共同通过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按不低于5%比例随机抽取。

(二)随机匹配检查人员。通过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匹配检查人员,由市住新局2人,市市场监管局1人组成联合检查组。

(三)开展现场检查。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要求, 检查人员按照各自工作职责有序开展检查,分别进行现场检查记录并填写现场检查记录表。

(四)录入检查结果并公示。检查结果于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分别录入到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

(五)检查结果后续处理。对检查不合格的招标代理机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1.检查人员应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廉洁高效的检查原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严格把握检查标准,做好检查记录。

2.各招标代理机构应以本次检查为契机,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规范执业行为,强化自我约束,提升执业质量,构建公平竞争、诚信服务的市场环境。

3.加强成果应用。本次检查结果与企业的信用评价、从业监管等挂钩,充分发挥检查结果的导向作用,促进招标代理机构规范经营,对无代理业绩、无代理项目文件可供检查的,我局将定期查访、进行动态管理。

附件:1.2026年襄阳市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集中检查名录

      2.2026年襄阳市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情况记录表

      3.2026年襄阳市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 一公开”执法检查信息报送及核对表

      4.2026年襄阳市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情况登记表

      5.2026襄阳市年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名单及检查组成员                         

                                                      

                        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6年5月12日

 

原文地址:http://szjj.xiangyang.gov.cn/zwgk/zc/qtzdgkwj/wjtz/202605/t20260513_399966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