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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黑龙江省优质工程(龙江杯)创建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5-14 17:39:11 本文标签:黑龙江省 优质工程 

〔2026〕549号

各市(地)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质量强省”战略部署,充分发挥龙江杯作为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更多优秀工程提前谋划、创建精品,根据《黑龙江省优质工程(龙江杯)评选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规定,现面向全省征集龙江杯创建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的

鼓励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各相关参建方,从项目开工之初就明确树立争创“龙江杯”的质量目标,将高标准、严要求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通过系统化的前期策划、精细化的过程管控以及持续性的技术创新,全面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积极推动绿色建造理念,促进智能建造技术应用,加大科技创新力度,确保各项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在实际工程中落地见效,从而整体提升工程的建设质量和综合效益。

二、征集项目范围

符合《办法》第七条、第八条和附件1规定,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或我省企业承建的省外、境外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城市更新和历史建筑修缮工程,具体包括:

(一)住宅工程;

(二)公共建筑工程;

(三)工业、交通、水利工程;

(四)市政、园林工程。

三、征集条件

龙江杯创建计划项目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项目已依法办理立项、规划、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程序,并进入实质性施工阶段。

2.承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项目管理团队稳定,质量创优目标明确。

3.工程规模符合《办法》附件1规定,或虽未达到规模要求,但设计理念先进、科技含量高、社会效益显著。

4.申报单位承诺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建设标准,落实绿色建造、智能建造及科技创新要求。

5.近三年内,申报企业及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无严重失信记录、无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及不良质量行为记录。

四、征集时间

1.申报时间。每年分两批集中征集,第一批征集时间为2026年4月1日至5月30日,第二批征集时间为2026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逾期申报纳入下一批次。

2.申报材料。《黑龙江省优质工程(龙江杯)创建计划项目申请表》加盖公章的电子版及可编辑版(见附件2)。

3.申报途径。省内、省外、境外工程由承建单位报送至工程所在地市级住建部门;中央驻省企业、省属国有企业可直接报送至所属国有集团总公司。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住建部门和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龙江杯创建计划项目的征集工作,充分认识到龙江杯在推动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要广泛宣传龙江杯的品牌价值和社会影响力,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积极动员和鼓励符合条件的各类工程项目提前准备和申报。

(二)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申报要求,确保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在申报后认真制定和落实各项创优措施与质量管理计划,确保工程实际质量达到省内领先水平,争取打造优质精品工程。

(三)各地住建部门和国有集团总公司应对所有申报项目的资料进行严格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审查,确保信息无误后及时整理汇总,并按照征集时间报送省龙江杯评审委员会进行统一备案,报送邮箱地址:hljzzcyhb@163.com。

(四)评审委员会将把审核符合标准的项目统一纳入龙江杯创建计划项目库,实施动态跟踪管理。根据项目实际需要,适时组织行业专家开展全过程建设指导与专项服务,协助项目单位对标先进、查找不足,持续提升工程品质和管理水平。

联系人:范晓生, 联系电话:0451-53644878

附件:1.黑龙江省优质工程(龙江杯)创建计划项目实施方案提纲框架

2.黑龙江省优质工程(龙江杯)创建计划项目申报表

3.黑龙江省优质工程(龙江杯)创建计划项目汇总表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3月27日

 

原文地址:http://zfcxjst.hlj.gov.cn/zfcxjst/c114765/202605/c00_3193961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