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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规范大型项目或有特殊需要项目施工现场围挡设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8 12:47:43 本文标签:厦门市 项目施工 现场围挡 

各区建设(与交通)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大型项目或有特殊需要项目施工现场围挡设置,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挡图集(2021版)的通知》(厦府办发明电〔2021〕23号)要求,现将有关要求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明确围挡设置要求

(一)适用范围。适用于同一建设(代建)单位的大型项目或有特殊需要项目(以下简称片区项目),包括多个标段或办理多个施工许可证项目(以下简称子项目)。

(二)设置原则。由建设(代建)单位牵头各子项目相关参建单位,实施统筹管理,片区项目应具备实施全封闭管理条件,施工现场围挡实行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实施、统一维护。

(三)设置要求。片区项目施工围挡设置总体方案应一次性规划设计到位,最外围施工围挡必须连续设置装配式围挡,片区大门、围挡及贴图等严格执行《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挡图集(2021版)》(以下简称图集)要求。相邻子项目按责任区域划分设置固定式定型化防护设施进行隔离,防护设施应连续设置及固定牢靠;并结合实际单独设置工地大门(优先选用图集中IV型或V型大门)及“五牌一图”、施工现场出入口洗车台、三级沉淀池和车辆冲洗设施。

(四)工作程序。片区项目施工围挡设置总体方案应经子项目质量安全机构及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把关,报相关指挥部研究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压实各方主体责任

(一)建设(代建)单位应牵头制定并督促子项目相关参建单位落实片区项目施工围挡设置总体方案(含分期实施的围挡设置总平面图),明确子项目的施工、监理单位责任划分,包括施工围挡日常维护和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防治、建筑废土运输等措施。

(二)施工单位应根据片区项目施工围挡设置总体方案要求及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子项目隔离防护及文明施工专项方案,严格按责任划分落实相关措施。

(三)监理单位应负责审核子项目隔离防护及文明施工专项方案,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按责任划分落实相关措施,对施工单位未按要求落实相关责任的,要督促限期整改到位。

三、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一)各区建设(与交通)局、市质安站要明确子项目监管责任主体和责任分工,通过“双随机”执法检查、日常巡查及专项检查等方式,持续对施工现场围挡设置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各区建设(与交通)局、市质安站对施工围挡设置落实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相关责任主体,要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未按期整改或拒不整改的,记录企业信用监管行为。

厦门市建设局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