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石楼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现将2024年度全市村镇建设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今年村镇建设工作。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2日
2024年全市村镇建设工作要点
2024年全市村镇建设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对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市政府工作报告以及全省住建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突出抓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县域乡村和宜居农房建设试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县城绿色低碳建设试点5项重点任务推动建设宜居宜业美丽村镇。
一、深入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
(一)强化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持续巩固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成果,严格落实“动态保障”工作机制,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年度任务。与民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强化数据交换和信息整合共享,实时监测农村6类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现状,对符合政策保障要求的农户及时实施危房改造。强化2023年国考、省考指出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举一反三、追本溯源、建档立册、销号管理,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二)实施农房抗震改造。在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地区继续推进农房抗震改造任务,完成年度农房抗震改造任务,进一步提升全市农房抗震安全水平。
(三)实行农房安全常态化巡查。以用作经营的农房、人员密集场所两类房屋为重点,严格落实农房安全常态化巡查机制。发现安全隐患的,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及时移交相关部门,督促产权人(使用人)及时采取管控,消除安全隐患,坚决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带险不经营、经营不带险”。
(四)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培育。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和管理指导意见》,推动建立乡村建设工匠职业体系、职业标准体系、培训考核评估体系,进一步规范乡村建设工匠技术培训和队伍管理,让工匠更好服务农房和村庄建设。
二、推进县域乡村评价和宜居农房试点建设
(五)开展乡村建设评价。选择1个有代表性的县继续开展县域乡村建设评价工作,从农房建设、配套设施、公共服务、县镇辐射带动等方面,深入查找农民急难愁盼的问题,把评价结果反馈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为样本县实施乡村建设提供依据。
(六)推进现代宜居农房试点建设。选择1个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的县(市、区)为我市2024年现代宜居农房建设试点县,按照晋西风貌区特征,鼓励建房农户按照本地传承的建筑风貌要素建设或改造,建成一批“功能现代、成本经济、绿色环保、风貌协调”的晋风晋韵宜居农房。
三、进一步规范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
(七)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坚持城乡统筹,持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和模式,鼓励城乡一体化收运处理。在偏远地区乡镇探索小型化、分散化、无害化的处理方式,积极争取国家生活垃圾分散式焚烧处理试点,提升无害化处理能力。到2024年底,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的自然村比例达到99 %。
(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四分法”试点。配合农业农村部门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四分法”试点。2024年全市410个村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九)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绩效评估。建立工作绩效评价机制,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实地核查,形成工作绩效评价报告,对随意倾倒、填埋垃圾等行为进行通报,督促整改,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长效稳定运行。
四、持续加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力度
(十)推进集中连片保护利用五年行动。继续推进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五年行动,积极争取2024年度省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试点县和国家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被确定为省级试点县和国家级示范县的县市,尽快组织编制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规划,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试点工作,实施一批保护利用项目,形成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
(十一)做好保护规划编制。完成第六批中国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做好技术审查,及时报批并备案,科学指导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项目实施。
(十二)开展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测绘试点工作。开展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测绘试点工作,运用好传统测绘和三维建模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形成图件成果、数字成果、档案成果,有效保护传承好重要历史文化资源。
五、继续推动县城绿色低碳建设试点
(十三)完成专项规划编制。试点县结合实际、突出特色,运用“一报告三指南”课题研究成果,高质量完成规划编制,科学指导试点建设。
(十四)推进试点项目建设。试点县编制年度实施方案,谋划年度建设项目,积极推进2023年未完工项目续建,加快办理2024年新建项目前期手续,确保按时开复工建设。
六、不断加强党的建设
(十五)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台帐化、清单化管理,强化跟踪问效,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省委市委重大战略及局党组部署要求在村镇建设领域全面贯彻落实。
(十六)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查找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短板,打通政策执行中的堵点淤点难点,为基层解困减负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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