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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住建局关于开展建筑工地和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8 18:46:04 本文标签:建筑工地 三亚市 大排查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建筑工地和城镇燃气安全生产

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

各区(育才)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旅文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三亚中央商务区管理局、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在建工地参建单位,各燃气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强总理对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对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做好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我市建筑工地和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三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迅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三安委办〔2024〕6号)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三亚市建筑工地和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30日

(联系人:朱德齐,联系电话:88956837)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建筑工地和城镇燃气安全生产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强总理对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对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做好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我市建筑工地和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三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迅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三安委办〔2024〕6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排查隐患,狠抓工作落实,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多发连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检查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三亚市建筑工地和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协调落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

组 长:侯迎华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局长

副组长:陈是良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副局长

张 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副局长

华 煜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站长

成 员:市住建局招标科、市政科、建管科、节能科、市质安站、市政应急中心、市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行业领域专家。

三、检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所有房屋市政、桥梁隧道、城市轨道等高风险工程安全检查和危房检查,突出无资质施工、非法转包分包、特种作业无证上岗、违章冒险作业问题排查整治。加强餐饮场所、农贸市场、学校、医院、养老院、烧烤店、大排档、老旧小区、“候鸟”小区等场所用气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四、工作内容

(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检查施工单位落实季检、月检、周检制度落实情况;施工、监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新入场工人“三级”安全教育、班前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检查各在建项目企业主要负责人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包括各在建项目是否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是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是否组织对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是否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是否提升履职事故隐患专项治理能力等。

(二)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控情况

检查项目是否按照按照标准设置临时消防水源、临时消防车道、灭火器等设施设备;宿舍、办公用房的临时活动板房材料是否达到A级防火要求;严禁违规使用可燃易燃彩钢板、违规动火动焊等行为,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加强施工现场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程》等有关规定存放,并在存放点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备。针对施工现场存放的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存放点的日常巡查并设专人进行看护;加强施工人员消防普法教育和消防知识宣贯工作,建筑施工企业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以及定期演练等情况。

(三)检查项目预防高处坠落管控情况

检查项目预防高处坠落管控情况,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项目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建设单位安全首要责任落实情况、施工总包单位及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监理单位安全监督责任落实情况。

2.施工现场防高坠措施管控情况:主要包括防高坠方案的制定和现场的过程管控。

3.施工现场高处作业人员管理情况:主要包括高处作业人员健康管理、高处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对恶劣天气的防范。

(四)检查危大工程安全生产管控情况

检查各在建项目是否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要求,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多措并举加大对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持体系、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暗挖工程、其他(幕墙安装工程、钢结构、人工挖孔桩、水下作业、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等)等高风险作业环节,精准排查各类重大隐患。参建单位是否开展危大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明确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最大限度地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杜绝恶性事故的发生。

(五)检查重大事故隐患管控情况

检查各在建项目是否按照《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事故隐患判断标准(2022版)》等文件相关要求,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制定针对本项目的重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方案,定期自查自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检查各在建项目是否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等措施,并及时上报。

(六)检查建筑工地预防触电管控情况

重点排查建设项目电工人员持证上岗以及非电工人员违规开展用电作业情况。特别是移动电动工具的预防性试验、检测、检修情况,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漏电保护、绝缘及运行情况。配电线路、配电箱与开关箱设置不规范情况。建设项目落实施工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明确施工临时用电实施组织方案、责任人和安全措施情况;落实临时用电审批、交底和使用后的安全拆除工作情况。

(七)城镇燃气

对餐饮场所、农贸市场、学校、医院、养老院、烧烤店、大排档、老旧小区、“候鸟”小区以及国家和省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的工作内容涵盖场所用气安全风险进行再排查,对存量问题和排查新发现问题进行彻底整改。

(八)危房检查及重点

1.已出现墙体开裂、基础下沉、屋面变形、木屋架腐朽、混 凝土酥裂、钢结构严重锈蚀等危险征兆的房屋;

2.建筑年代较长、超过正常设计使用年限、建设标准较低、 结构整体性较差、失修失养严重的老旧房屋;

3.教育设施、医疗卫生机构、文体场馆、景区、车站、商场、 宾馆、饭店、集贸市场、养老和福利机构、公共娱乐场所、宗教 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房屋;

4.未经批准或许可变更房屋用途和使用功能的房屋;擅自装 修拆改结构、随意增加楼面荷载、加(夹)层改造的房屋;尚未完成整治的C级或D级危险房屋等。同时,深入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针对春节期间自建房经营活动大幅增加带来的安全风险,早作部署、靠前谋划、积极应对,坚决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经营不带险、带险不经营”。安排专人进行重点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五、时间安排

本检查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4年1月26日—2024年1月31日)。全市各相关在建项目及单位根据检查方案,立即开展全覆盖式自查自纠,并对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逐一整改到位。

(二)全面检查阶段(2024年2月1日—2024年2月28日)。各相关单位对各在建项目及单位进行建筑工地和城镇燃气安全检查,建立相关检查工作台账,确保实现全覆盖,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并跟踪督促整改到位。

(三)整改提高阶段(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15日)。各相关在建项目及单位要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我局将对在本次检查中存在问题的项目进行复查并持续跟踪督促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深刻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的重要性,吸取事故教训,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敏锐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加大力度,严格执法。各单位要加大监督检查频次,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跟踪督促整改,形成闭环监管,确保大检查不留死角、不留后患、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坚持铁腕整治,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坚决责令停工停业整改,对于大检查期间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

(三)宣传引导,总结推广。充分发挥网络等各类媒体作用,对于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推广,对发现的典型案例、突出问题隐患要加大曝光力度,教育引导相关单位、企业(项目)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四)加强信息统计。各单位要每日及时汇总排查整治情况,于每周四向市住建局招标投标监管科报送周工作小结,由招标投标监管科汇总后向市安委办报周工作小结。报送方式:市住建局招标投标监管科朱德齐OA邮箱,联系电话:88956837。

来源地址:http://zj.sanya.gov.cn/zjjsite/tzgg/202401/3ff24eefb15d4bec8da1e0fd09c56b6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