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积极落实好自治区住建厅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投标进行的重大改革相关措施,按照有序推进房建市政工程施工项目“智能化招标评标”有关工作要求,在区住建厅的帮助指导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司的支持下,2月29日,我局组织举办了“智能化招标评标”系统操作培训,局建筑市场监管科以及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我市招标代理机构140余人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参加了培训。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人员详细讲解了“智能化招标评标”的主要流程和操作方法,重点详解了房建市政工程施工项目在智能化招标评标系统中招标文件的具体编制要求和注意事项,投标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要求的设置,拟派项目管理班子的组成设定,建筑企业业绩、人员相关信息以及信用信息的获取和分值设定等,解答了智能化招标评标与评标专家抽取、远程异地评标等问题。
通过培训,各方对“智能化招标评标”系统操作有了进一步深入认识,学习掌握了系统各模块功能运用和具体操作方法,为我市房建市政工程施工项目试点“智能化招标评标”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会议要求:一是注册在我市的招标代理机构和造价咨询企业,务必于3月1日前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做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和造价咨询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推行“智能化招标评标”有关事宜的公告》和《全区建筑市场中介服务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相关规定,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完成相关信息报送,接受行业监管,未报送信息的一律不得从事招标代理和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同时,将按照“未按要求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未按时完成自查自纠”记入企业不良行为信息。二是各建设工程企业要全面认真学习自治区住建厅《关于补充完善建筑企业和人员工程业绩信息的通知》和《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推行“智能化招标评标”有关事宜的公告》,确保企业智能化招投标数据来源、建筑企业信用分值确定、项目管理班子信用分值确定、项目经理工程业绩分值确定以及相关数据录入和维护等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在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能够顺利有效参与房建市政工程施工项目投标。
会议强调,行政审批、监管和交易服务部门工作人员要加强招标投标政策法规和业务学习,为建设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工程企业做好政策咨询和业务解答工作,不断提升审批、监管和服务质量效率;招标代理机构要全面学习电子招标投标政策业务,熟练掌握“智能化招标评标”系统操作要求,结合项目情况认真编制招标文件内容,确保智能化招标评标工作有序实施,不得因平台业务不熟、招标文件编制不精等原因造成项目流标或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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