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丹东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置设施
建设规划(2023-2030)》的通知
东港市政府、凤城市政府、宽甸县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要求,结合省住建厅《辽宁省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指引(2021-2030)》,我局委托第三方编制了《丹东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23-2030)》,已通过省专家评审,并由市住建局党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参照执行。
附:丹东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23-2030)
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地址:https://zjw.dandong.gov.cn/html/DDZJJ/202403/01709696887402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