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资讯

泸州市住建局关于泸州市二环路千凤路段(安宁跨线桥右辅道、L匝道、民兴路、环站路平交口) 通车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06-10 03:54:45 本文标签:泸州市 二环路 路段 安宁 

泸州市二环路千凤路段(安宁跨线桥右辅道、安宁大道平交口、L匝道、民兴路、环站路平交口)已具备通车条件,为尽早发挥项目社会效益,方便群众出行,经研究,决定开放该路段交通。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放时间

2024年2月2日15:00开放通行。

二、通车路段

二环路北段千凤路段(安宁跨线桥右辅道、安宁大道平交口、L匝道、民兴路、环站路平交口)。

三、交通组织方式

(一)通行管理规定

1.二环路主道禁止行人、非机动车(含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警用摩托车除外)、三轮汽车、低速车、专项作业车、牵引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拖拉机、特型机动车通行。

2.二环路全路段禁止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通行。因城市工程建设、生产生活需要,确需上二环路行驶的相关车辆,可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临时通行证,按规定的时间和线路通行。

3.执行市政设施维护、工程抢险、环卫作业和公安交通管理任务等特种车辆不受通行限制。

(二)限速规定

1.主路采取分车型限速(小型车80公里/小时、大型车70公里/小时),辅道限速60公里/小时,L匝道、民兴路、环站路平交口限速20公里/小时。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道路行驶车速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2.遇有恶劣天气以及其他突发事件时,应当服从公安交管部门管理。

本公告自2024年2月2日15:00起施行。请广大驾驶员注意道路交通标识变化,按照通告内容合理调整出行路线,违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处罚。

特此通告!

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2日

来源地址:http://zjj.luzhou.gov.cn/xwzx/tzgg/gsgg/content_1015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