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办事处:
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淄博市住房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淄政办字[2019]92号)的标准,按时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的要求,现将我区2024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年度复核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2024年6月5日前各镇、街道办事处完成复核工作。
二、复核对象和内容
本次复核对象为2023年12月31日前享受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
复核重点审查家庭收入、人口、户口性质、租房状况、家庭财产(车辆、房产)是否符合住房租赁补贴以及补贴标准类别,具体内容为:
1、是否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2、家庭人口变动情况;居住证的有效期限;外来务工人员情况(提供劳动合同、营业执照并且单位交社保)。
3、是否承租住房并实际入住,租房变动情况,协议是否过期,是否承租直系亲属住房;
4、家庭成员名下的机动车、工商登记、房产情况。
5、上年度家庭人均收入情况。
三、复核工作要求
1、各办事处、镇政府负责通知到位:要通过电话、微信、张贴复核通知(要求在各社区宣传栏张贴公示《复核通知》并留存照片)或邻里通知等多种方式,使复核对象及时知晓复核政策、复核要求、复核时间及复核所需提供证件等事项。
2、各办事处、镇政府负责以上内容初审工作。根据《淄博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复核表》的复核内容认真审核填写,字迹清楚、工整,内容完整。复核人员认真负责,对复核相关政策熟悉并解释清楚,填写内容,必须经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本人不能到场的,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书、身份证、当天报纸和申请人的合影照片。对工资银行流水的收入情况要认真核实、标注收入金额并签字确认。
3、要求申请人(被复核人)认真阅读具结保证书的内容认真遵守并签字,实际入住情况由租房所在地居委会复核并盖章。
4、各办事处、镇政府负责落实好家庭成员中退役士兵、环卫工人、公交司机、残疾等级、居住证、外来务工、农民工等情况,在复核汇总表申请人所属群体中标注。
5、复核结束后,将《复核汇总表》(严格按照样表汇总)、《淄博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复核表》及家庭复核变动相关资料加盖公章上报住房保障办公室。要求《复核汇总表》与《淄博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复核表》信息一致。
四、各办事处、镇政府要认真研究,采取各种措施把核实工作做实、做细,既不能遗漏符合政策的低收入家庭,也决不允许弄虚造假、骗取补贴的人得逞,特别是租房不实际入住情况。复核结束后住房保障中心将对租房情况进行实际入户检查,对未实际入住、租住直系亲属住房等违规家庭以及工作不认真、失职人员和单位进行相应处罚。
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4年4月26日
来源地址:http://js.zibo.gov.cn/gongkai/channel_c_5f9fa491ab327f36e4c1305d_n_1605682460.5437/doc_662dbc3b6905e803217155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