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喀什经济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环保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示范工程带动作用,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广泛应用,推进建筑业技术进步和高质量发展,根据住建部《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我厅将开展2024年度自治区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新开工、建设规模大、技术复杂、质量标准要求高、社会影响大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以及铁路、交通、水利等土木工程和工业建设项目。
(二)应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中6项(大项)某10项(子项)及以上新技术水平突出的示范工程。
(三)2024年底前可完成申报的全部新技术内容。
(四)在推广新技术工作中,能结合工程特点,组织技术攻关和技术创新。
(五)工程相关手续齐全。
二、申报单位
示范工程可由施工单位单独申报,也可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联合申报。
三、申报
(一)申报单位填写《自治区建筑业新技术(10项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书》(附件1),报送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待工程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后报送《自治区建筑业新技术(10项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评审验收申请书》(附件2),(附件材料可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jt.xinjiang.gov.cn建筑节能栏目下载)。
(二)工程项目相关立项手续资料。
四、申报要求
请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做好申报工作,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2024年4月30日前报我厅建筑节能与科技教育处。
联 系 人:闫 琦 联系电话:13109927527
电子邮箱:365829712@qq.com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4月22日
自治区建筑业新技术(10项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应用成果评审申请书.docx自治区建筑业新技术(10项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书.docx
来源地址:http://zjt.xinjiang.gov.cn/xjzjt/c113382/202404/07d5df58c3ec42d583c8b6f4b4c2c65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