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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印发2023年第二批自治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10 13:31:00 本文标签:内蒙古自治区 城乡建设 工程建设 建设厅 第二批 

内建标〔2023〕215号

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集2023年第二批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内建标〔2023〕166号)文件要求,各盟市组织上报了全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经组织专家评审,现将研究通过的《2023年第二批自治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盟市住建部门指导督促标准起草单位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2008〕182号)、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编制工作流程》(内建标〔2021〕62号)等要求,加快标准编制进度、提高编制质量,并在标准编制的各时间节点及时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管理系统”做好编制管理工作,完成好所承担的地方标准编制任务。对无正当理由未完成我厅下达编制计划的主编单位,原则上不再接受该单位的申报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2月8日    

来源地址:http://zjt.nmg.gov.cn/zwgk/tzgg/202312/t20231211_24240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