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房屋白蚁预防管理,规范白蚁防治工程市场,保障相关各方权益,促进白蚁防治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市建立白蚁防治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制度。自2020年6月起,除市本级立项的新建房屋白蚁防治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相关事务由市住建部门负责审核审批外,其他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白蚁防治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相关事务由属地住建部门依规履行审核审批职责。
近五年来
全市共完成新建房屋白蚁防治工程
施工合同备案313份
防治总建筑面积达2616.93万平方米
备案依据
根据《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关于切实加强我省白蚁防治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建房〔2007〕19号)《漳州市房屋白蚁防治单位备案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要求,城镇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项目在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与白蚁防治单位签订白蚁防治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签订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持合同原件到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申请材料
白蚁防治工程施工合同、白蚁防治施工方案备案表、白蚁防治施工合同备案登记表以及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各1份;
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复印件各1份。
电子证照具备相关联的,可免提交纸质证照,由受理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联网核查确认。另外,备案所需的相关样表可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新建房屋白蚁防治工程施工合同备案页面下载。
办理流程
网上申请备案途径
业务流程
材料核查标准
下一期,我们将重点介绍
房屋白蚁预防技术标准等内容
文稿来源:市住房保障中心
图片:部分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