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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公共领域车船用充换电基础设施(新能源汽车)特许经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08 20:41:21 本文标签:基础设施 南宁市 车船 

南宁市公共领域车船用充换电基础设施(新能源汽车)特许经营项目目前正在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发改投资﹝2013﹞833号)的要求,对该项目的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宁市公共领域车船用充换电基础设施(新能源汽车)特许经营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南宁市

项目概况:根据《2021年第一次城建业务工作会议纪要》(南宁市人民政府工作专题会议纪要〔2021〕6号),明确由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南宁市公共领域车船用充换电基础设施(新能源电动汽车)特许经营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实施机构,负责推进项目前期工作。项目特许经营范围包括南宁市中心城区内的公共领域,采用BOT(建设-经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模式建设。

特许经营范围为南宁市中心城区内的公共领域。主要是政府、企事业单位停车场(企业停车场指:南宁市财政投资建设交由南宁市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且尚未对外合作建设充电桩的场地)、政府投资的公共场所、路侧停车位及南宁市属其他公共停车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场景:

1.南宁市及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

2.南宁市属垃圾中转站停车场、环卫站停车场;

3.南宁市属物流园、产业园、保税区、货运站、客运站停车场;

4.南宁市属桥底空间停车场、路边停车泊位;

5.南宁市属邕江及内河两岸公共停车场;

6.南宁市属公立学校、公立医院、博物馆、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场、殡仪馆、公墓停车场;

7.南宁市属码头停车场;

8.南宁市属其他公共停车场。

特许经营期限:30年

二、实施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实施机构: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黄夕洳

电话:0771-5521532

三、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南宁市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茶花园路31号—1号

联系人:潘俊言

联系电话:18251901789

邮箱:1137899005@qq.com

四、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主要内容

(一)合法性。项目单位是否享有相应的决策权并在权限范围内进行决策,决策内容和程序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合理性。项目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利益,是否兼顾了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会不会给群众带来过重经济负担或者对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过多不便,会不会引发不同地区、行业、群体之间的攀比。拟采取的措施和手段是否必要、适当,是否尽最大可能维护了所涉及群众的合法权益。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对象和范围界定是否准确,拟给予的补偿、安置或者救助是否合理公平及时。

(三)可行性。项目是否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实施是否具备相应的人力物力财力,相关配套措施是否经过科学严谨周密论证,项目时机和条件是否成熟。是否充分考虑了群众的接受程度,是否超出大多数群众的承受能力,是否得到大多数群众的支持。

(四)可控性。项目是否存在公共安全隐患,会不会引发群体性事件、集体上访,会不会引发社会负面舆论、恶意炒作以及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是否可控,能否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是否制定了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措施以及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宣传解释和舆论引导工作是否充分。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范围:项目所在地周边受影响的居民、单位。

(二)主要事项:

1.您对本项目的态度(请说明支持和反对的理由及对本项目的意见或建议)?

2.您认为本项目对自身利益有何影响?

3.您认为本项目会产生哪些不利影响?

4.您认为本项目实施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主要原因?

5.您认为本项目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有哪些?

6.公众关心的其他问题。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一)张贴公告、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

(二)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

七、其他

本公示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机构)

南宁市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单位)

2024年1月26日

来源地址:https://zjj.nanning.gov.cn/dtzx/tzgg/zhgl/t58408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