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部令第54号)等法规以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我市2024年第2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核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申报企业若对审核意见有异议或需补正说明的,请将陈述材料通过江苏省房地产行政许可综合服务系统上传,逾期不予受理。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反映,并留下真实姓名以及联系方式,也可通过信件或电子邮件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2024年第2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核意见公示时间:2024年2月4日至2024年2月9日。
来信来访地址:扬州市文昌中路20号文昌国际大厦三楼,邮编:225003。电子邮箱:yzzjjkfc@126.com。联系电话:0514-80989182。
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4日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核意见
(2024年第2批)
序号 | 企业名称 | 办理事项 | 审查意见 |
1 | 宝应县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核准贰级(变更:法定代表人) | 符合 |
2 | 中科纳米材料科技(扬州)有限公司 | 核准贰级(首次) | 符合 |
3 | 江苏恒之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核准贰级(首次) | 符合 |
4 | 扬州金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核准贰级(变更:法定代表人) | 不符合 (人员社保证明缴费月数不满足要求) |
来源地址:http://www.yangzhou.gov.cn/yzszxxgk/zjj/202402/0297de09a9ef451aa66ae8a1360ff1eb.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