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22号令)有关规定,我厅于7月17日印发了《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责令大庆市美林照明装饰有限公司等163家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责令大庆市美林照明装饰有限公司等163家企业3个月内整改到位。现整改期结束,经复核,有56家企业注册人员达到资质标准要求,完成整改,拟取消其资质升级、增项、承揽新工程的限制;有94家企业仍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未完成整改;有10家企业部分资质未完成整改;有3家企业已注销相应资质。对于未完成整改的企业资质,我厅拟撤回相应行政许可。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10月23日-27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住建厅建筑业管理处反馈,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451-53624636
邮寄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景江西路888号黑龙江省住建厅建筑业管理处
附件:1.完成整改企业名单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0月24日
来源地址:http://zfcxjst.hlj.gov.cn/zfcxjst/c114764/202310/c00_3167802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