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我局在对你司进行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中发现,你司注册人员不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标准要求,违反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我局于2023年12月7日向你司送达《撤回行政许可告知书》,现依法发布《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公告,你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92-5960893
附件:《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厦门市海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2月9日
附件下载:厦建行撤【2024】2号(厦门市海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pdf
来源地址:http://js.xm.gov.cn/xxgk/zxwj/202402/t20240218_281732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