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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住建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发布日期:2024-06-08 22:18:37 本文标签:秦皇岛市 行政许可事项 建筑资质 

秦皇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序号

项目名称

执法主体

承办机构

(科室)

执法依据

实施对象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备注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部委规章

政府规章

规范性文件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1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市住建局

消防勘察设计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

15日

5个工作日

不收费

2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市住建局

消防勘察设计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

企业法人

15个工作日

5个工作日

不收费

3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市住建局

审批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549号)第二十五条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6号)第十七条

企业法人

7个工作日

2个工作日

不收费

4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市住建局

审批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主席令第70号公布,2009年8月27日第一次修正,2014年8月31日第二次修正,2021年6月10日第三次修正)第二十七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第三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五条

个人

20个工作日

10个工作日

不收费

5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

市住建局

审批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主席令第70号公布,2009年8月27日第一次修正,2014年8月31日第二次修正,2021年6月10日第三次修正)第三十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2003年11月24日国务院令第393号)第二十五条

个人

20个工作日

10个工作日

不收费

6

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认定

市住建局

审批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主席令第91号,2011年4月23日修改,2019年4月23日修改)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1995年9月23日国务院令第184号)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第十一条

《关于委托下放省级建设类人员执业资格注册行政许可事项有关事宜的通知》(冀建人教〔2020〕4号)

个人

20个工作日

10个工作日

不收费

7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

市住建局

审批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主席令第91号,2011年4月23日修改,2019年4月23日修改)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2号公布,2017年10月7日修正)第九条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2005年2月4日建设部令第137号,2016年9月13日修改)第九条

《关于委托下放省级建设类人员执业资格注册行政许可事项有关事宜的通知》(冀建人教〔2020〕4号)

个人

20个工作日

10个工作日

不收费

8

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

市住建局

审批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主席令第91号,2011年4月22日修改,2019年4月23日修改)第十四条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2006年12月28日建设部令第153号,2016年9月13日修改)第九条

个人

20个工作日

10个工作日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