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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整改措施清单》第17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4-06-08 15:13:22 本文标签:本溪市 整改措施清单 整改任务 

《整改措施清单》第17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一、 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十七:污水处理厂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管理不规范,本溪市科态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COD在线监测设备出现数据超标后,都会出现“人工触发”进行采样的情况,且消解时长均会低于设备正常运转时的消解时长(20分钟),导致监测数据不准确。

二、 整改目标

确保污水处理厂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管理规范,在线监控数据准确。

三、 整改措施

加强对本溪市污水经营有限公司的监管,督促企业规范使用在线监测设备,确保在线监测数据有效收集上报。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已制定加强对本溪市污水经营有限公司的监管规定,督促企业规范使用在线监测设备,确保在线监测数据有效收集上报。本溪市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于2022年6月24日到市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日常检查。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12日

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44871553 44871530

邮寄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99号

市住建局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