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经市委编办审定,现将我局2023年权责清单调整意见表及调整后的权责清单,调整后的公共服务清单、行政许可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调整意见表及调整后的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1月30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局。
联系人:柏斌;联系电话:0564-3925020,邮箱:3421646462@qq.com。
附件1:权责清单事项调整意见表
附件2:调整后的权责清单
附件3.调整后的公共服务清单
附件4:调整后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附件5: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事项调整意见表
附件6:调整后的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
2023年11月24日
来源地址:https://zjj.luan.gov.cn/zwzx/gsgg/qt/52680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