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国资委:
根据《福建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福建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福建省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福建省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与审查细则》《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5部门关于加强漳州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推广使用新技术、新材料和建筑节能材料,提高绿色建材在城镇新建建筑中的应用比重,促进我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请贵单位按通知要求督促和指导相关单位做好政府投资、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绿色建材比例核算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在可行性研究阶段
项目建议书应明确本项目的绿色建筑星级、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二、在建设工程设计阶段
应根据相关规定编制绿色建材使用清单,并对绿色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进行核算。核算方法可在现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的基础上进行细化,如相关政策或标准有所调整,应按最新政策或标准执行。
附件:1.绿色建材使用清单
2.项目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计算书
3.建筑工程绿色建材应用比例核算方法
4.《福建省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与审查细则》节选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6日
附件1
绿色建材使用清单
项目名称 | |||||
设计单位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
建设单位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
部位 | 分类 | 绿色建材可选用种类 | 设计选用绿色建材产品名称 | 备注 | |
主体结构(Q1) | 混凝土 | 预拌混凝土、预制装配式混凝土构件等 | |||
砂浆 | 湿拌砂浆、干混砂浆 | ||||
钢材、钢结构构件 | 钢结构房屋用钢构件、钢筋混凝土用钢等 | ||||
围护隔断(Q2) | 非承重围护墙墙材 |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自保温混凝土复合砌块(砖);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石膏砌块;发泡水泥砌块;非承重混凝土空心砖;废弃物再生砖和砌块;烧结砖和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板;轻质墙板等 | |||
内隔墙墙材 |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自保温混凝土复合砌块(砖);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石膏砌块;发泡水泥砌块;非承重混凝土空心砖;废弃物再生砖和砌块;烧结砖和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板;轻质墙板等 | ||||
装饰装修(Q3) | 外墙装饰面层材料(非玻璃幕墙) | 复层涂料、建筑热反射隔热涂料、柔性饰面砖等 | |||
内墙装饰面层材料 | 合成树脂乳液内墙乳胶漆、无机涂料、面砖、壁纸等 | ||||
室内顶棚装饰面层材料 | 合成树脂乳液内墙乳胶漆、无机涂料、吊顶等 | ||||
室内地面装饰面层材料 | 木地板、面砖等 | ||||
门窗幕墙材料 | Low-E镀膜中空玻璃、铝合金隔热型材、标准化节能附框等 | ||||
其他(Q4) | 保温材料 | 无机保温砂浆、泡沫混凝土、硬泡聚氨酯等 | |||
卫生洁具 | 节水型水嘴(水龙头)、节水型坐便器、节水型小便器、节水型淋浴器等 | ||||
防水材料 | 卷材防水类:超副宽装配式防水卷材(如TPO等)、自粘防水卷材等涂料防水类:非固化橡胶沥青防水涂料、水性防水涂料、无机防水堵漏材料等刚性防水类: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水性无机防水剂、无机防水堵漏材料等 | ||||
密封材料 | 密封材料 | ||||
其他材料 | 机制砂等 | ||||
附件2
项目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计算书
项目名称 | |||||||||||
建设单位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施工单位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部位 | 分类 | 材料应用总量 | 单位 | 绿色建材分类 | 绿色建材应用量 | 比例(%) | 计分需达到比例 | 计算分值 | 分值 | ||
主体结构(Q1) | 混凝土 | m³ | 预拌混凝土 | 预拌混凝土 | 80%≤比例≤100% | 10-20 | |||||
预制装配式混凝土构件等 | |||||||||||
砂浆 | m³ | 预拌砂浆 | 湿拌砂浆 | 50%≤比例≤100% | 3-5 | ||||||
干混砂浆 | |||||||||||
钢材 | t | 钢材、钢结构构件 | 钢结构房屋用钢构件、钢筋混凝土用钢等 | 50%≤比例≤100% | 3-5 | ||||||
围护隔断(Q2) | 非承重围护墙墙材 | ㎡ | 新型非承重围护墙墙材 | 加气混凝土砌块/板烧结多孔砖烧结保温砖石膏砌块等 | 80%≤比例≤100% | 5-10 | |||||
内隔墙墙材 | ㎡ | 新型内隔墙墙材 | 80%≤比例≤100% | 5-8 | |||||||
装饰装修(Q3) | 外墙装饰面层材料(非玻璃幕墙) | ㎡ | 外墙装饰面层材料(非玻璃幕墙) | 复层涂料 | 80%≤比例≤100% | 3-5 | |||||
建筑热反射隔热涂料 | |||||||||||
柔性饰面砖 | |||||||||||
内墙装饰面层材料 | ㎡ | 内墙装饰面层材料 | 合成树脂乳液内墙乳胶漆 | 80%≤比例≤100% | 3-5 | ||||||
室内顶棚装饰面层材料 | ㎡ | 室内顶棚装饰面层材料 | 室内顶棚装饰面层材料 | 80%≤比例≤100% | 3-5 | ||||||
室内地面装饰面层材料 | ㎡ | 室内地面装饰面层材料 | 室内地面装饰面层材料 | 80%≤比例≤100% | 3-5 | ||||||
门窗幕墙材料 | ㎡ | 门窗幕墙材料 | Low-E镀膜中空玻璃、铝合金隔热型材、标准化节能附框等 | 80%≤比例≤100% | 5-10 | ||||||
其他(Q4) | 砂浆类 | ㎡ | 保温材料 | 无机保温砂浆等 | 80%≤比例≤100% | 3-5 | |||||
卫生洁具 | 具 | 卫生洁具 | 节水型水嘴(水龙头)、节水型坐便器、节水型小便器、节水型淋浴器等 | 80%≤比例≤100% | 3-5 | ||||||
防水材料 | ㎡ | 防水材料 | 卷材、涂料、刚性防水等 | 80%≤比例≤100% | 3-5 | ||||||
密封材料 | kg | 密封材料 | 密封材料 | 80%≤比例≤100% | 1-2 | ||||||
其他材料 | 机制砂等 | 80%≤比例≤100% | 3-5 | ||||||||
竣工项目绿色建材总得分值(Q1+Q2+Q3+Q4) |
附件3
建筑工程绿色建材应用比例核算方法
一、参照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计算方法如下:
P=[(Q1+Q2+Q3+ Q4)/100]×100%
式中:P—绿色建材应用比例;
Q1—主体结构材料指标实际得分值;
Q2—围护墙和内隔墙指标实际得分值;
Q3—装修指标实际得分值;
Q4—其他指标实际得分值。
二、设计、施工单位可参照《绿色建材使用比例计算及选用表》计算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设计分值、核算分值。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明确建筑工程的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要求,并在建筑专业施工图设计说明或绿色建筑专篇中载明。
绿色建材使用比例计算及选用表
计算项 | 计算要求 | 计算单位 | 计算得分范围 | 设计分值[1] | 选用绿色建材产品名称[2] | 核算分值[2] | |
主体结构(Q1) | 预拌混凝土 | 80%≤比例≤100% | m³ | 10~20 | |||
...... | |||||||
预拌砂浆 | 50%≤比例≤100% | m³ | 5~10 | ||||
...... | |||||||
围护墙和内隔墙(Q2) | 非承重围护墙墙材 | 80%≤比例≤100% | ㎡ | 5~10 | |||
...... | |||||||
内隔墙墙材 | 80%≤比例≤100% | ㎡ | 5~8 | ||||
...... | |||||||
装修(Q3) | 外墙装饰面层材料(非玻璃幕墙) | 80%≤比例≤100% | ㎡ | 3~5 | |||
...... | |||||||
内墙装饰面层材料 | 80%≤比例≤100% | ㎡ | 3~5 | ||||
...... | |||||||
室内顶棚装饰面层材料 | 80%≤比例≤100% | ㎡ | 3~5 | ||||
室内地面装饰面层材料 | 80%≤比例≤100% | ㎡ | 3~5 | ||||
...... | |||||||
门窗幕墙材料 | 80%≤比例≤100% | ㎡ | 5~10 | ||||
...... | |||||||
其他(Q4) | 保温材料 | 80%≤比例≤100% | ㎡ | 3~5 | |||
...... | |||||||
卫生洁具 | 80%≤比例≤100% | 具 | 3~5 | ||||
...... | |||||||
防水材料 | 80%≤比例≤100% | ㎡ | 3~5 | ||||
...... | |||||||
密封材料 | 80%≤比例≤100% | kg | 1~2 | ||||
...... | |||||||
其他材料 | 80%≤比例≤100% | 3~5 | |||||
...... | |||||||
项目绿色建材应用比例(P) | 设计值[1] | ||||||
核算值[2] | |||||||
说明:1.表中标注“[1]”由设计单位填写,标注“[2]”由施工单位编写。由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单独编写时,可做适当调整。2.表中的设计分值、核算分值均采用“内插法”计算,计算结果取小数点后1位。3.预拌混凝土应包含预制部品部件的混凝土用量;预拌砂浆应包含预制部品部件的砂浆用量;围护墙、内隔墙采用预制构件时,计入相应体积计算;结构保温装修等一体化构件分别计入相应的墙体、装修、保温、防水材料计算公式进行计算。4.各绿色建材使用比例计算依据为:计算项的绿色建材使用之和占其所使用的材料总和的比例,主体结构材料采用体积比(例如:预拌混凝土使用比例=预拌混凝土使用体积和/工程所有混凝土之和),卫生洁具采用数量比,密封材料采用重量比,其他材料均采用面积比(例如:内隔墙绿色建材使用比例=各楼层内隔墙使用绿色建材的墙面面积之和/各楼层内隔墙墙面总面积)。计算时,可不扣除门、窗、预留洞口、灯具、设备等面积。 |
附件4
《福建省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与审查细则》节选
条文编号 | 审查条文 | 对应国标条文 | 审查材料 | 设计与审查细则 |
5.2.32 | 应选用绿色建材,并符合下列要求(设计分值为6分):1 绿色建材应用比例不应低于30%(2分);2 绿色建材应用比例不应低于50%(4分);3 绿色建材应用比例不应低于70%(6分)。 | 第7.2.18条 | 1.建筑设计说明2.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计算书 | 本条要求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1.应明确所采用绿色建材的种类及应用比例;2.绿色建材试点城市示范项目宜按当地规定执行。 |
6.1.4 | 现浇混凝土应采用预拌混凝土,建筑砂浆应采用预拌砂浆。 | 第7.1.10条 | 结构设计说明 | 本条要求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结构设计说明:现浇混凝土应采用预拌混凝土、建筑砂浆采用预拌砂浆。若项目所在地无预拌混凝土或砂浆采购来源者,可提供相关说明。 |
6.2.6 | 结构设计应选用可再循环材料、可再利用材料及利废建材,并应符合下列要求(设计分值为12分):1 可再循环材料和可再利用材料用量比例应符合下列要求:1)住宅建筑应达到6%或公共建筑应达到10%(3分);2)住宅建筑应达到10%或公共建筑应达到15%(6分)。2 利废建材选用及根据其用量比例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采用一种利废建材,其占同类建材的用量比例不应低于50%(3分);2)应选用两种及以上的利废建材,每一种占同类建材的用量比例均不应低于30%(6分)。 | 第7.2.17条 | 1.结构施工图2.材料用量比例计算书 | 本条要求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1.计算可再循环材料和可再利用材料用量比例时,分子为该项目各类可再循环材料和可再利用材料重量之和,分母为全部建筑材料总重量;2.计算利废建材用量比例时,分子为某种利废建材重量,分母为该种利废建材所属的同类材料的总重量。当项目使用了多种利废建材,应针对每种单独计算,每种利废建材的用量比例均不应低于30%;3.计算范围是永久性安装在工程中的建筑材料,不包括电梯等设备。 |
6.2.7 | 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应选用带有绿色建材标识的产品,并应符合下列要求(设计分值为12分):1 预拌混凝土应选用带有绿色建材标识的产品(6分);2 预拌砂浆应选用带有绿色建材标识的产品(6分)。 | 第7.2.18条 | 结构设计说明 | 本条要求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1.采用绿色建材的产品应在施工图设计说明文件上予以明确;2.绿色建材试点城市示范项目宜按当地规定执行。 |
来源地址:http://jsj.zhangzhou.gov.cn/cms/infopublic/publicInfo.shtml?id=830612938832630004&siteId=5304183451076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