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第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预算安排,以及市政府对《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安排2024年市区城市维护建设资金计划的请示》(漳建计〔2024〕6号)的批示意见,现将2024年市区城市维护建设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抓好组织实施。
1.2024年市区城市维护建设资金计划情况(详见附件1)。
2.各维护建设项目业主单位,要建立项目法人责任制,落实项目负责人,抓紧做好项目实施的前期工作,制定项目实施的工作计划,确保今年各项城市维护建设计划的完成。
3.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 做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建设项目要严格依照相关规定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组织工程招投标或通过政府集中采购平台向社会公开采购商品(或采购服务) ,有效降低城市设施维护建设成本。2024年城市维护建设资金计划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详见附件2)。
4.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用款单位应填写《2024年度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用款申请表》,由业务主管部门根据维护建设项目的进度情况审核后,再由财政部门将资金指标下达到项目管理单位,由项目管理单位直接拨付给项目维护建设施工单位。项目工程竣工后应及时办理决算、组织竣工验收,并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工程档案资料。
5.财政对城市维护建设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目标考核,各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用款单位要按省财政厅的有关规定填报《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严格对照预算绩效目标,按季度填报《预算项目绩效监控评估情况表》,对本单位承担预算项目按《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的要求进行评价,并提交自评结果的有关材料。
6.市本级城建资金原则上安排用于市本级城市维护建设项目,按上级要求对各县(市、区)的村镇项目进行配套补助的资金, 须由县(市、区)住建局、财政局联合申报,经市住建局、财政局审核后,在本年计划额度范围内由市住建局、财政局联合下达指标。预算单位不得直接给下级政府部门下达或拨付资金。
7.要严格执行2024年度城市维护建设资金计划,项目确须调整应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批,项目结余资金由财政收回。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附件:1.2024年市区城市维护建设资金计划明细表
2.2024年市区城市维护建设资金计划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漳州市财政局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29日
附件:
2、2024年市区城市维护建设资金计划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doc
来源地址:http://jsj.zhangzhou.gov.cn/cms/infopublic/publicInfo.shtml?id=830621235132860000&siteId=5304183451076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