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部门(本地区)2023年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一)执法案件办理情况
本部门(本地区)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1785件,其中,行政许可1767件,占比98.9%;行政处罚18件,占比1.1%;
(二)作出执法决定的案件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无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关情况
(一)健全机制,及时出台制度。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动态调整本单位权责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公示。二是公布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出台了《毕节市地方性法规涉住建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表》,确保行政执法稳步推进。三是联合联合市应急、公安、检察院、法院等8家单位联合印发了《毕节市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会同市安委办印发了《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了行执衔接、行刑衔接、行纪衔接和协助执行工作制度。
(二)强化学习,提升队伍素质。坚持推进规范行政执法,强化培训学习,全面提升住建领域执法队伍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今年来,我局组织开展全市执法人员集中培训2次,覆盖一线执法人员105人;召开“我要文明执法”专题教育会1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处罚专题、安全生产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重要内容。
(三)加强监督,推进执法规范。一是制定《行政执法情况通报制度》,严格按照“十严禁”准则,强化住建领域执法行为监督,严肃处置日常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群众举报信访等渠道发现的不当执法行为。今年以来,全市共纠错行政案件1起,下达行政执法监察建议书16份。二是强化案卷评查机制,明确案卷评查标准,制定每半年市级开展不少于两次卷宗评查计划,通过案卷评查,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今年来,我局已经对各县区开展案卷评查9次,卷宗18卷。
三、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部门衔接协作不畅通。部门县(市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执法处罚权在综合执法部门,但部门之间未建立健全案件移交、跟踪机制,常出现有案不移、移案不问、办案不跟的现象。如赫章县2023年3月住建和综合执法完成合并后,才全面开展建筑施工领域未按基本程序建设的项目(包括正在建设项目和已停工项目)排查,导致本年度无证施工案件处罚较多。
(二)联合执法机制有待完善。安全监督涉及应急、公安、住建、消防等部门,大多建设项目需要项目主管单位配合,但在目前执法工作中,各部门协同合作较少,涉及多部门的违法建设行为处置进度较为缓慢。
(三)执法专业水平待提高。多数县区住建领域案件均移交至综合执法局办理,案件办理人员对建筑施工领域、燃气领域知识、法律法规等不熟悉,对于较为专业的法条规定理解不到位、不清楚,导致案件办理效率偏低,部分县区案件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规范执法检查程序。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明确监管范围,精准摸清监管对象,依法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专项检查,实现有序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明确执法标准,包括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公正性等方面的要求。确保执法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明确的标准可依据,避免滥用职权和随意执法,完善行政执法文字记录,扩大音像记录使用范围,全面客观地记录执法各环节情况,实现执法可回溯管理,减少执法争议,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水平。
(二)建立长效机制。一是约束执法行为。通过培训、教育等方式,强化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坚持依法行政。制定详细的执法行为规范,明确执法权限、程序和责任,为执法人员提供明确的指导。二是提升执法质效。优化执法资源配置,合理配置执法人员和装备资源,确保执法力量能够覆盖到需要的领域和地区,提高执法效率和覆盖面。加强执法评估和反馈:定期对执法工作进行评估和反馈,开展案卷执法评查,对行政相对人定期回访,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持续提高执法质量和效果。三是形成执法合力。强化信息共享,加强不同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确保相关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传递,提高执法效率和准确性。制定统一的执法标准和规范,避免出现执法差异和冲突,提高执法的一致性和公正性。针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案件或突发事件,建立联合执法行动机制,统一指挥、协调行动,确保各部门在行动中形成合力。
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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