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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丹东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10项整改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4-06-08 23:44:09 本文标签:生态环境 环境保护 丹东市 省级 督察 

我局承办的《丹东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10整改任务已落实整改措施,达到了整改目标,现向社会公示,整改情况如下:

一、 整改任务

《丹东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10整改任务。

二、整改目标

3.8 万吨积存渗滤液处理完毕,新产生渗滤液有效收集并处理;污水处理厂污泥合法合规处理。

三、整改措施

1.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焚烧发电项目配套渗滤液车间的调试工作,同时做好截洪沟防渗处理。2022 年 12 月 31日前,完成垃圾场堆体封场工作,减少雨水混入。推进丹东市垃圾焚烧项目建设,确保2022年8月底正式投产运行。2023年12 月 31 日前,完成积存渗滤液处理。

2.2022 年 6月 30日前,污泥处理设施项目开工建设,采取脱水+焚烧处理工艺,设计日处理能力100吨,2022年12月31 日前建成投运。在污泥处理设施项目建成运行前,将污泥运至市垃圾填埋场采用干化工艺,将目前日产污泥含水率降低至 60%以下,进行卫生填埋。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2022 年4月20日前, 已完成焚烧发电项目配套渗滤液车间的调试工作, 现渗滤液车间已正式投产运行, 日处理能力为 500 吨/日。

(二)2022 年4月 30日前, 已督促上海电气做好截洪沟防渗处理,同时完成170以上垃圾堆体封场工作,2022年12月30日前, 完成垃圾场堆体临时封场工作。减少雨水混入,防止渗滤液渗漏到截洪沟中。

(三)2021年底前,完成丹东市垃圾焚烧项目一期主体工程(处理能力1000吨/日)建设,2022 年 8月底正式投产运行。

(四)2023年12月 30日前, 已完成积存渗滤液处理。

(五)2021年12月 30日前,完成污泥处理设施项目立项等前期工作, 2022年6月底开工建设,采取脱水+焚烧处理工艺, 设计日处理能力125吨, 已于 2022 年底建成投运,目前运行稳定。在污泥处理设施项目建成运行前,将污泥运至市垃圾填埋场采用干化工艺,将目前日产污泥含水率降低至60%以下, 进行卫生填埋。

此项整改任务已逐条对应整改措施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 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 2023 年 12 月 24 日至2023 年 12 月 30 日

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 0415-2125532

邮寄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兴七路三号

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 月 24日

来源地址:https://zjw.dandong.gov.cn/html/DDZJJ/202312/01703729750015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