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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住建局关于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十三)整改公示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4-06-08 19:47:19 本文标签:青岛市 环保 督察 反馈 意见 

按照青岛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青环督改办〔2019〕2号)要求,现对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十三)整改工作情况进行公示。

自2021年以来,青岛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连续3年突破3000万吨,利用率持续保持在70%以上,远远超过全国40%的平均水平。截止目前,全市已建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57家,年设计利用能力总和达到9000余万吨,能够实现全市建筑垃圾年产年清。2023年,青岛市产生建筑废弃物5429万吨,资源化利用量4009万吨,资源化利用率73.8%,实现产值21.3亿元。已完成加强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规划引导,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案备案要求落实到位的整改目标。

公示时间:2024年2月21日至2月28日

公示电话:0532-86670925

受理时间:9:00-17:30(工作日)

受理单位: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致电联系。

来源地址:http://sjw.qingdao.gov.cn/cxjsj1/cxjsj35/202402/t20240222_784950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