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招投标行业监督管理,提高相关从业人员政策理论水平、职业道德素养和执业能力,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促进电子招标投标健康发展,我局定于2023年11月30日(星期四)举办2023年南宁市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业务培训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线下培训:2023年11月30日(为期一天)
线上培训:2023年11月30日-2023年12月20日
二、培训地点
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A座3915号会议室。
三、培训人员
(一)各县区(开发区)招投标监管部门人员;
(二)各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
(三)南宁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类评标专家;(已参加自治区住建厅2023年评标专家继续教育培训且通过考试的专家无需再参加本次培训和考试,其他人员必须参加)
(四)招标人、投标人。
四、培训形式
本次培训采用线上线下同时进行的方式开展。
培训由我局主办,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招投标行业协会协办,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所有参加培训的人员需提前扫码报名进行预约并选择培训方式。2023年通过自治区住建厅组织的专家考试合格计划入库的评标专家原则上应选择线下培训(因名额有限,报满为止),报名成功后请按时到达培训地点现场参会学习。其余人员可参加线上培训,按预约时间登录网址参会。
培训课程完毕后,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和评标专家需进行线上答题考试。
2023年南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业务培训会报名二维码
五、培训内容
(一)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讲话(11月30日8:00-8:10)
(二)评标专家纪律及案例分析(11月30日8:10-10:00)
主讲人:陈元(特邀专家)
主要内容:解读《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桂建管〔2016〕116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建发〔2021〕1号)、《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宁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南住建〔2022〕138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讲解评标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和纪律要求,并进行案例分析。
(三)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及其计价、合同(包含部分范本内容解读)(11月30日10:00-12:00)
主讲人:贺丽娜(特邀专家)
主要内容:讲解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及其计价、合同的关系及知识点,交流工作经验。
(四)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业务操作讲解(11月30日15:30-17:30)
主讲人:陆宁(特邀专家)
主要内容:讲解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业务系统操作指南和注意事项
六、其他事项要求
(一)请参加线下培训人员于培训当天提前10分钟到达培训地点并完成签到,参加线上培训人员提前10分钟进入线上直播间,确保可以正常登录观看;
(二)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桂建发[2021]4号)要求,已入评标专家库的专家如不参加培训,将暂停在我市的评标资格;取得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建厅颁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资格证》后计划申请入评标专家库的专家如不参加培训,将不予入库。培训结束后,将以评标专家签到及参加考试的记录作为完成培训依据,请参加线上培训的评标专家务必进行实名注册,以免出现签到信息错漏影响入库。
(三)在我市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培训的专职人员人数须达到本公司专职人员的80%及以上。培训会议结束后,请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招投标行业协会将“桂建云”系统中各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数量,参加培训和考试的人员数量情况统计上报我局,我局将对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培训的相关情况进行公示。请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招投标行业协会认真组织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培训。
(四)未尽事宜如不清楚,请电话咨询:
市住建局招投标监管科:覃工0771-5535031
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招投标行业协会:丁琳0771-5706834
广联达公司:陶超芸15578071915
附件:2023年南宁市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培训手册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来源地址:https://zjj.nanning.gov.cn/dtzx/tzgg/zhgl/t57761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