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及
技术审查质量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单位,各有关设计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51号)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及技术审查质量监管,经研究,太原市住建局决定对我市13家房屋建筑类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单位的消防设计审查质量及设计单位消防设计质量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重点对2023年1月1日以来,我市范围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合格的房屋建筑类建设工程项目同步进行消防设计质量和消防设计审查质量检查,抽查比例不少于5%。
二、检查内容及方式
本次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资料抽查等方式进行。重点检查内容包括技术性检查和规范性检查。技术性检查重点包括:消防设计文件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以及带有“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严格执行非强制条文)规定情况。规范性检查重点包括:申请信息填写是否全面等。同时对2023年度省住建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质量抽查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
我市13家房屋建筑类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单位对检查范围内的各建设工程项目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自查,并于2024年5月20日之前将加盖公章的自查报告报送市住建局勘察设计科(市住建局321室)。自查报告应包括:
1.单位的组织机构,从业人员的资质、职称情况;
2.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工作开展情况;
3.2023年1月1日以来在我市开展的项目情况,附项目清单;
4.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举措。
(二)资料审查及现场检查阶段
2024年5月上旬至10月下旬开展执法检查,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抽检项目,被抽检项目的设计单位、消防设计审查单位接到通知后按照要求准备相关资料。我局将随机抽取人员和专家对项目进行查阅资料、审查消防设计文件、确定检查结论。
四、工作要求
(一)各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监管检查工作,对照检查内容汇总准备书面汇报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认真做好自查工作;相关设计单位要做好配合工作。
(二)强化结果运用。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设计单位及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单位违法违规问题,将及时查处,公布处罚结果。抽查结果将上报省厅并抄送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三)限时认真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受检设计单位、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单位要按照要求时限认真整改,整改到期后重新核定。
联系电话:0351-5625625
联系邮箱:tyszjjkcsj@163.com
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29日
来源地址:https://zjj.taiyuan.gov.cn/gggs/20240509/301247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