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推行差异化缴纳投标保证金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珠建〔2023〕159号),为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市场主体交易成本,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我局对《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2-02版)》部分条款内容进行更新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更新调整内容
(一)专用条款4.投标保证金4.1投标保证金金额内容更新调整为“□[ ]元。
□无需投标保证金。
□信用良好企业、中小微企业免收或减半缴纳投标保证金(符合信用良好企业、中小微企业免收或减半缴纳投标保证金条件的投标人,则需在投标人资格函件中提供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等相关资料。)。
□其它事项:[ ]。”
(二)要素与规则《资格审查要素表》“投标保证金”要素中“符合信用良好企业或中小企业免收投标保证金条件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的,提供投标担保承诺书及信用状况良好、中小企业规模划型等相关证明资料”修改为“符合信用良好企业、中小微企业免收或减半缴纳投标保证金条件的投标人,需在投标人资格函件中提供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等相关资料(适用免收或减半缴纳投标保证金)”。
(三)通用条款9.投标保证金增加“9.5 采用信用良好企业、中小微企业免收或减半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4.1项规定和招标文件第六章《资格函件》格式出具,招标人不接受其它格式的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可遵循交易平台系统相关提示及操作,在资格函件中按规定格式提交”。
(四)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中增设《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
(五)《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2-02)》中:
1.专用条款5.投标资格5.1投标人资格条件项目负责人要求删除:“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在建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
2.《投标承诺书》“3.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不存在串通投标的行为,不存在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情形,不存在借用或挂靠资质情况;保证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投标截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在建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一旦中标,保证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在建项目总数不超过3个”。删除:“保证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投标截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在建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
二、使用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
三、注意事项
(一)自发布之日起,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使用更新调整后的标准文本,不再受理发布未经更新调整的标准文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经受理发布的招标文件继续有效,涉及招标文件修改的,应当按照更新调整后的标准文本对相应内容同时进行修改。
(二)请各相关单位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珠海市)网站下载新的《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2-02)、《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2-02)、《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咨询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2-02)、《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2-02)、《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2-02)、《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2-02)、《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2-02)、《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标准文本(非XML2.0)》(2022-02)、《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2-02)。
(三)各有关单位在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遇到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请径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科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反馈。
附件:1.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2-02)
2.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2-02)
3.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咨询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2-02)
4.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2-02)
5.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2-02)
6.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2-02)
7.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2-02)
8.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标准文本(非XML2.0)(2022-02)
9.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2-02)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3月6日
来源地址:http://zjj.zhuhai.gov.cn/zjj/hygl/jzscgl/zbtb/content/post_36410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