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包头二手房交易服务平台
助力包头市公积金中心高新受理部
成功办结首笔
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业务
卖方无须先行还清公积金贷款
在不解除抵押状态的前提下
买卖双方实现了房屋转移登记
买方房屋抵押和公积金贷款发放
多重业务合并办理
缩减了办理时限
方便了办事群众
办理流程如下:
01
买卖双方在二手房交易服务平台窗口签订《包头市二手房交易服务平台交易资金监管服务协议》,买方向平台存入购房首付款,到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并审核通过。
02
买卖双方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在不解除抵押状态下,办理房屋转移登记同时设定买方房屋抵押及卖方房屋抵押解除。
03
公积金中心为买方发放贷款到监管账户,监管平台收到全部购房款后,为卖方办理了公积金贷款余额还款业务,并将剩余房款清分到卖方账户。
既实现了买卖双方的交易需求
又保障了交易资金安全和
公积金贷款的及时回收
作者: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地址:http://zfhcxjsj.baotou.gov.cn/zjdt/25028551.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