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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领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10 15:56:53 本文标签:市政工程 工程施工 北海市 

北建施〔2024〕29号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涠洲岛旅游区建设开发局,市各有关单位:

2024年1月24日15时30分许,江西新余市渝水区一临街店铺发生火灾,截至目前,已造成39人死亡、9人受伤。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指示,江西新余市渝水区一临街店铺发生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要全力救治受伤人员,妥善做好遇难人员家属安抚善后等工作。这是近期发生的又一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要尽快查明原因,依法严肃追责,进行深刻反思。习近平强调,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教训,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排查隐患,狠抓工作落实,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多发连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岁末年初历来是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易发高发期,在《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北海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领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北建施〔2023〕618号)的基础上,我局就进一步做好当前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领域火灾防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切实增加做好冬春火灾防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期,全国各地火灾事故频发,接连事故暴露出当前火灾形势严峻、火灾危险源管理不到位,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涠洲岛旅游区建设开发局以及市各有关单位要深刻认清当前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领域消防的严峻形势,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保持高度戒备,认真开展我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领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

二、持续开展工程火灾隐患排查

(一)加强动火作业管理方面检查。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电焊、切割、烘烤等动火作业应配备灭火器材,并设动火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每个动火作业点均应设置一个监护人。

(二)加强用电管理方面检查。施工现场临电设施的设置应严格落实“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等临电规范要求;施工现场应建立用电管理专项制度,专业电工应持证上岗。

(三)加强疏散通道方面检查。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临建房屋选址应满足防火间距要求,并设置消防通道,施工现场出入口的设置还应满足消防车辆通行要求,临时消防车道应保持通畅。

(四)加强消防器材方面检查。要在施工现场设置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和应急照明等临时消防设施,在配电房、易燃材料堆放处等重点防火部位配置合格、有效、数量充足的灭火器材,并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

(五)加强材料管理方面检查。规范施工现场乙炔、氧气以及油漆稀释剂涉及的丙酮、乙醇等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材料的储存、堆放管理。

(六)加强生活区办公区管理方面检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和作业区按有关规定严格分离,严禁职工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碘钨灯等大功率电器,严禁随意私接私拉电线,严禁在活动板房等封闭环境下使用明火,宿舍、办公用房、变配电房、可燃材料仓库、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的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严禁使用泡沫夹芯彩钢板。

三、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涠洲岛旅游区建设开发局要迅速行动,认真组织排查,列好场所、问题和清单(详见附件),每周汇总情况,抓好隐患整改“清零”,从即日起至二月底,每周五上午10:00前将工作情况和清单报送至我局质量安全监管科邮箱(电子邮箱:bhzak2032291@163.com)。

附件:北海市冬春火灾防控期间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改发现隐患及整改情况登记表

2024年1月30日

(经办科室:质量安全监管科    联系电话:0779-2036878)

文件下载:

北海市冬春火灾防控期间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改发现隐患及整改情况登记表.xls

来源地址:http://www.beihai.gov.cn/xxgkbm/bhszfhcxjsj/tzgg_54/t1792977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