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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步宏等6户家庭申请购买贺州市平桂矿区棚户区改造五期工程项目新路生活区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10 21:06:38 本文标签:经济适用住房 棚户区改造 工程项目 住房资格 贺州市 生活区 

2025年 11月,刘步宏等6户家庭申请贺州市平桂矿区棚户区改造五期工程项目新路生活区经济适用住房,并提交了相关材料。根据《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贺政办发﹝2011﹞106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经平桂矿区管理处初审,平桂住建局二审,我办复核,该6户家庭符合购买条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需注明姓名、联系电话、地址等信息),并于2025年12月11日下午6:00前邮寄或直接送市房改办(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1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贺州市八步区新风街46号市住建局6楼608室

邮政编码:542899

监督电话:0774-5137813

附件:刘步宏等6户家庭申购贺州市平桂矿区棚户区改造五期工程项目新路生活区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名单

贺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5日

刘步宏等6户家庭申购贺州市平桂矿区棚户区改造五期工程项目新路生活区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名单

序号申请家庭类型是否在本项目改造范围申购时间与主申请人关系姓名申购时婚姻状况申购时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申购时家庭住房情况可享受面积(㎡)备注
1本市城区户籍居民家庭2025年9月2日申请人刘步宏初婚30000住房困难18已享受房改房52平方米,已征拆。
配偶莫社凤
2本市城区户籍居民家庭2025年9月4日申请人杨韦芳初婚28800建成城区范围内无住房70

配偶李成江
3本市城区户籍居民家庭2025年8月29日申请人张麒瑞未婚36000建成城区范围内无住房70

4本市城区户籍居民家庭2025年9月3日申请人何荫富初婚21600住房困难43.36已享受房改房26.64平方米,已征拆。
配偶黄玉莲
5本市城区户籍居民家庭2025年9月2日申请人曾毫进初婚19800建成城区范围内无住房70

配偶彭燕如
6本市城区户籍居民家庭2025年9月1日申请人江桂珍丧偶19200住房困难44.54已享受房改房25.46平方米,经鉴定为危房。

 

原文地址:http://zjj.gxhz.gov.cn/zfbz/t2629599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