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日照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管理科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633-7979062
通讯地址:日照市济南路269号
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初审情况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9日
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初审情况
申请单位 | 日照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 公司 | 设计资质类别及等级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 |
法定代表人 | 李向楠 | 申请类型 | 延续 |
申请内容 | |||
申请类型 | 资质等级 | 资质有效期 | |
延续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 | 2030-12-16 | |
原文地址:http://zjj.rizhao.gov.cn/art/2025/12/9/art_32695_1031554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