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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福建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19 11:45:24 本文标签:福建省 印发 发福 住房 

各设区市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为保障住房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住房租赁市场正常秩序,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省住建厅会同厦门市住建局研究制定了《福建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2025版),现印发给你们,自2025年2月1日起使用。

各地住建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推广示范文本,住房租赁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要在营业场所公开示范文本,积极引导住房租赁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要以推行示范文本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不断规范房屋租赁行为。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2月27日

 

原文地址:http://zjt.fujian.gov.cn/xxgk/zfxxgkzl/xxgkml/dfxfgzfgzhgfxwj/fdcschgjj/202501/t20250109_662061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