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府办发〔2022〕23号)第三十二条"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应当按要求开展项目事前绩效预估,制定绩效目标并实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等规定,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六盘水市九洞桥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开展了绩效评价,形成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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