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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襄住新罚字〔2024〕第18号)

发布日期:2025-12-24 18:54:47 本文标签:城市更新 行政处罚 襄阳 住房 案件 

案件名称

襄阳市明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违反《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的行政处罚案件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襄住新罚字〔2024〕第18号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违法单位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襄阳市明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或

身份证号码

91420600688469375D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李**

违法事实

襄阳市明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作为物业服务单位,为了安装高空抛物监控系统,在未向绿化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并得到允许的情况下,擅自对清河春晓小区A区、B区的105棵树木过度修剪,该行为违反了《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依据

依据《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一、采取补救措施;二、处2000元罚款。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9月14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20600MB1B903199

 

原文地址:http://szjj.xiangyang.gov.cn/zwgk/gkml/cf_qz/xyda/202410/t20241008_368384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