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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住更局关于王**违反《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襄住新罚字〔2025〕第2号)

发布日期:2025-12-25 16:07:55 本文标签:行政处罚 襄阳 违反 公共 

案件名称

王**违反《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行政处罚案件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襄住新罚字〔2025〕第2号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违法单位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王**

社会信用代码或

身份证号码

420601****705X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王**

违法事实

2024年10月17日,经襄阳今日播报栏目曝光,春园西路祥瑞公租房小区租户王**家庭将其承租的公租房擅自转租给他人。经调查,当事人王**2016年3月通过公开摇号方式入住公共租赁住房祥瑞小区B3272号房,共同申请人为妻子谢**,儿子王*。入住时以低保家庭入住,租金标准为0.8元/㎡。2018年1月因低保取消,租金变更为5元/㎡。王**家庭于2020年12月将此公租房出租给张女士,租金800元/月。王**家庭擅自转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行为违反了《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行政处罚依据

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一、处29999元罚款;二、由行业主管部门责令王**退回公共租赁住房,并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1月3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20600MB1B903199

 

原文地址:http://szjj.xiangyang.gov.cn/zwgk/gkml/cf_qz/xyda/202501/t20250109_374255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