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崇左市"留人计划”住房保障实施方案》(崇建字〔2022〕14号)规定,市房改管理中心对崇左市壶城棚户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组织报送的租住市城区棚改项目(金龙居小区)住房的杨华丽等7人进行了住房保障租赁补贴资格审核。经审核,杨华丽等7人符合崇左市"留人计划”住房保障租赁补贴条件。
现将符合条件的崇左市"留人计划”住房保障租赁补贴资格审核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7月3日- 2024年7月9日)。对申请人的住房保障租赁补贴资格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4年7月1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崇左市德天路市住建局105室市房改管理中心 (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32200;联系电话: 0771-7968323)。
附件:崇左市"留人计划”住房保障租赁补贴资格审核汇总表(第二批)
崇左市住房制度改革管理中心
2024年7月3日
文件下载:附件 崇左市"留人计划”住房保障租赁补贴资格审核汇总表(第二批).xlsx
原文地址:http://zjj.chongzuo.gov.cn/zwgk/zdgk/tzgg/t18637328.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