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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建厅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停车场(棚)防火技术导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26 14:30:49 本文标签:安徽省 自行车 停车场 印发 

建标函〔2024〕287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防止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危险和危害,规范我省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防火设计,我厅组织编制了《电动自行车停车场(棚)防火技术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2024年4月25日

电动自行车停车场(棚)防火技术导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