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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住建局关于省鄱阳湖总磷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问题十一)整改销号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27 23:40:50 本文标签:生态环境 环境保护 鹰潭市 鄱阳湖 改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规范。根据鹰潭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现就关于省鄱阳湖总磷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问题十一)销号情况进行公示如下:

一、督察问题:月湖区鹰潭大桥两处生活污水排入信江,总磷浓度分别为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12.2倍、15.8倍。

二、整改目标:修复污水管网,防止污水溢流排入信江。

三、整改措施:

1.2025年5月底前,对两处生活污水溢流处进行排查溯源。

2.加强鹰潭大桥下污水提升泵站运维管理。

四、整改情况:

已开展排查溯源,更换鹰潭大桥下污水提升泵站设施,加强管理,问题已解决。

公示期限: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6日,对本公示情况有疑问或异议的,请联系市环保督察整改办电话:0701-6231719

鹰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25日

 

原文地址:http://zjj.yingtan.gov.cn/art/2025/8/25/art_2781_14961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