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法治统一和政令畅通,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62号)相关要求,我局对2025年8月1日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决定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宣布失效1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自本通报公布之日起,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律停止执行,今后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呼伦贝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呼伦贝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1日
呼伦贝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序号 | 发文机关 | 文号 | 文件名称 | 施行日期 |
1、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 ||||
无 | ||||
2.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 ||||
1 | 呼伦贝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呼住建字〔2020〕136号 | 呼伦贝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施工许可核发办理的通知 | 2020-9-10 |
2 | 呼伦贝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呼住建字〔2020〕148 号 | 呼伦贝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理的通知 | 2020-10-14 |
3.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 ||||
1 | 呼伦贝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呼住建字〔2020〕111号 | 呼伦贝尔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督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 2020-07-06 |
原文地址:http://zjj.hlbe.gov.cn/OpennessContent/show/52579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