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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住建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5-12-29 23:39:13 本文标签:漳州市 年度 法治 政府 

市政府并报市委: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围绕住建行业"安全、发展、保护、提升”四个方面,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政治统领,坚定法治政府正确方向

(一)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

我局坚持以学为本、突出实效,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局党组带头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结合党纪学习教育,采取召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和举办读书班等形式,示范引领住建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抓紧抓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2024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5次,举办读书班2期。同时,我局把学法作为领导干部与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将学习宣传法律法规纳入日常工作中,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通过集中办班、举办讲座、自学等方式,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法治理念、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

(二)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住建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建立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加强法制部门和执法队伍建设,保障法治建设工作专项经费,积极完善各项工作机制,确保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聚焦全面履职,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一是提升审批服务效率。我局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的主抓手,以企业的视角出发,全力推进"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联合水务、国网、交通等多个部门,牵头设立"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服务专窗,梳理并整合水、电、气、网等多个公共服务事项的报装,材料从83份精简至23份,承诺办理时限从46天压缩至17天,实现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章审批、一站服务、联合踏勘,助力项目实现"拿地即开工”和"七通一平”。2024年以来,我市已累计办结"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159件,有效发挥政策激励和惠企效应。

二是靠前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我局积极组织人员派驻市行政服务中心,靠前服务。在接到申请件时第一时间积极沟通,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及现场勘察指导,增进申请单位对审批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三是做好现场勘验,实现审批提速增效。将符合条件的同一单位的多个关联事项的现场勘察实行"一次申请、一次勘验”,解决申请人多次跑和战线长的问题,有效减少审批时限,审批效率大幅提升。

(二)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有序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一步加大审查力度,有序开展审查工作,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对涉及市场准入和退出、招标投标和经营行为规范等涉及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履行审查职责。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由起草科室负责公平竞争初查。局法规科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一并进行复审。经审查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可以出台;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不予出台,或调整至符合相关要求后出台;没有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不得出台。涉及多个部门的政策措施,由起草科室向利害关系人或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4年,市住建局制定并公布4件规范性文件,未发现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情形。

二是严格清理存量政策。各科室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认真梳理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有序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相关条款,防止违背竞争性的原则。2024年,我局共梳理排查政策措施90份,其中已废止5份。

三、聚焦高效实施,优化政府治理制度供给

(一)加快重点、新兴和特色领域立法

为深化我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建设、国家海绵城市示范城市建设、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助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城市品质提升,推动我市构建城市建设和管理地方法规制度体系,我局积极部署推进有关地方立法工作。由我局组织起草制定的《漳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已于2024年8月30日经漳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于2024年9月26日经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19号)和《漳州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漳司〔2022〕1号)中有关规范性文件报备的规定,严格落实报备工作,指定专门人员对我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及公平竞争审查,做到"有件必备”。2024年,我局法规科共对业务科室报送的4份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并在15个工作日内在漳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系统进行报备,同时向市司法局报送备案报告和备案说明。

四、聚焦改革创新,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效能

(一)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一是强化建筑市场监管。严格落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市场行为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的通知》(闽建筑〔2024〕23号)工作要求,结合招投标不规范影响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和常态化深入推进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治理工作,2024年以来全市共开展建筑市场和根治欠薪"双随机”抽查检查项目239个,占比50%,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行为案件40起,共处罚金95.57万元,曝光13起建筑市场和招投标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加强警示教育,用工主体从不能欠到不敢欠的成效明显,进一步规范了建筑市场秩序。

二是严把招标文件备案审查。督促指导全市对招标监管平台出现的"红灯预警”进行灭灯。2024年以来,全市共审查招标文件380个,处理 141个"红灯预警”,其中我局共审查26个招标文件。同时,我局每季度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双随机检查,2024年共抽查40家代理机构。

三是推动工程造价咨询市场规范化发展。2024年,对在我市从业的346家造价咨询企业进行调研,发出整改通知书282份并责令限期整改;严格落实质量控制责任制,提高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抽检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67份,并将成果文件检查结果抄送福建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联合人社部门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强化合同履约评价,累计扣分2231分,对16个弄虚作假项目进行查处,并按照合同履约评价零分处理。

四是部门联动,创新推进欠薪治理。联合人社部门创新资金末端(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预售监管资金解除环节)监管,通过随机抽查、电话回访等措施落实"四不解除”(投诉案件未处理完毕不解除、工资不结清不解除、隐患不消除不解除、违法违规行为不处理不解除)。同时对欠薪的项目厘清合同权利义务,依托劳务实名制平台和我市开发的智慧监管平台等信息化手段督促施工企业做好工人工资核对工作,并要求用工主体经工资专户在约定期限内将工资足额发放到位。2024年解决偿还拖欠工程款2.94亿元,解决农民工工资纠纷75起,涉及农民工工资7758万元、涉及农民工6393人次,实现所有欠薪纠纷动态清零,企业不敢欠的震慑作用愈发显现。

五是强化房建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信息化监管要求,通过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对受监项目的责任主体质量安全管理职责采取信用记分的方式进行监管。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省住建厅视频监控平台加大对工地现场的在线监测监控,实现靶向监管、精准监管。2024年,开展在建工地项目关键人员到岗履职等17个专题整治,共派出1.42万人次参与检查,涉及项目1258个,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3638份,发现隐患问题约2.55万条,立案查处77起,罚款147.7万元。扎实开展经营性自建房、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房屋排查整治和经营性自建房月巡检。加强对土木结构、土坯房等老旧房屋排查,全市整治一般安全隐患房屋48086栋,其中整治50年以上老旧房屋一般安全隐患14969栋,全省第一。

六是强化我市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为贯彻落实"质量强省、质量强市”工作要求,进一步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2024年我局组织对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区、长泰区、漳浦县等13个县(区)、开发区(投资区)辖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开展混凝土质量监督抽查抽测工作,共抽取38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其中2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受检企业均满足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要求,并在资质范围内从事预拌混凝土生产;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总体情况良好,均建立了原材料进厂、出厂预拌混凝土交货检验、生产情况记录、检(试)验记录及检(试)验报告等内业资料和台账。受检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均有按相关规定使用散装水泥。

七是加强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监督管理。强化对重大项目、"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的消防审验工作,全市共办理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354件、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255件、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426件,行政处罚30件、罚款112.47万元。

(二)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推进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推广应用工作。根据省政府和市政府对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应用工作的安排部署,于2024年2月初完成漳州市住建系统执法事项清单和自由裁量权基准梳理工作,并及时与省住建厅和市执法平台专班对接,做好"闽执法”平台推广应用的上下协调工作,推动我市各级住建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全面应用,实现全流程、全链条、全闭环开展线上执法办案。2024年,全市住建系统已通过平台录入1597条执法数据,其中市本级录入401条执法数据。

二是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的通知》(闽建〔2023〕18号)要求,我局于2024年1月8日印发通知,要求自2024年2月1日起,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及各受执法委托单位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适用上述裁量权基准。同时,要求各科室、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可就相关行政处罚事项的自由裁量基准,予以进一步细化、补充和调整,相关修订结果报经局法规科审核后以文件形式公布实施,同时反馈省住建厅。

三是积极推行"三项制度”。我局积极推动各执法科室(单位)切实执行《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漳建法〔2020〕2号)等制度及措施,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执法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监督。

四是推行柔性执法,落实包容审慎监管。为落实宽严相济的法治理念,推动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我局结合执法实际,在全省住建系统中较早梳理形成了《不予处罚事项清单(试行)》《从轻处罚事项清单(试行)》《减轻处罚事项清单(试行)》,公布首批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事项共计7项,且严格按照省住建厅通知要求,向省住建厅报送我局包容审慎"三张清单”公布情况及工作开展情况。同时,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漳政办〔2024〕3号)和《漳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漳州市进一步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漳司〔2024〕3号)有关要求,及时报送我局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五、聚焦科学规范,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完善《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议事、学习制度》,进一步厘清"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和议事决策界限,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提高议事能力。

(二)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府诚信建设

做好"双公示”录入工作。我局根据《福建省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和信息归集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将我局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数据上传至"漳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2024年以来,共录入23010条行政许可和4条行政处罚信息。

六、聚焦法治为民,夯实法治社会建设基础

(一)健全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2024年以来,我局受理的信访件矛盾纠纷问题主要集中在房地产项目延期交付、项目停工、农民工工资支付、工程质量投诉等方面。我局严格依照《信访工作条例》和《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严把实体关和程序关,加强信访初访件的研判工作,对于该引入信访程序办理的信访件,严谨规范处理;该依法分类的,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定途径解决诉求,切实提高行业信访案件办理质量。

2024年,我局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信访件211件、12345诉求件4491件。我局严格按照信访办理时间和12345平台上要求办理的期限予以办理,未出现逾期查收、逾期办理、逾期录入的情况。

(二)加快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我局积极推行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制,建立以法规科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充分发挥其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提升决策水平。

(三)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一是利用宣传节点,组织开展普法活动。我局以"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月”和"12·4”国家宪法日等各类法治宣传时间节点为契机,积极组织"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和业务科室工作人员深入挂钩社区、公园、市民广场广泛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及《漳州市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累计向市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400余册。通过这些活动,有效普及了法律知识,增强了市民的法治意识。

二是紧扣行业特点,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我局通过举办"送训上门,工地变课堂”、开展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业务培训班、组织普法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众、服务管理对象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2024年组织召开各类宣贯培训会14场,重点对《安全生产法》《节约用水条例》《漳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福建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

三是利用新媒体平台,扩大普法覆盖面。为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我局利用"漳州市住建局”"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漳州市供排水”和"漳州风景园林”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定期推送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2024年共推送普法信息32条。同时,还通过机关单位和辖区公园LED屏滚动播放法律法规宣传标语,传播法律知识,营造浓厚普法宣传环境氛围。

七、存在问题和不足

虽然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信访维稳能力还需提升。特别是近年来受房地产市场环境和部分房企出现经营困难影响,我市部分房地产项目出现诸多风险隐患问题,矛盾纠纷错综复杂,按部就班处理问题的方式已无法适用新形势的要求。因此,还需进一步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事务、解决矛盾纠纷问题的能力。

二是推进执法队伍建设力度还不够。目前我局执法队伍建设与新形式、新情况下的住建法治工作要求尚有差距,执法人员结构配置不全面,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员还有所欠缺,执法人员专业知识存在短板,对适用法律法规的依据掌握不够熟练。因此,在推动执法队伍建设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是普法宣传式有待进一步创新。我局在普法的方式方法上缺乏灵活性,普法宣传仍较多采用拉条幅、贴标语、出宣传栏、发宣传材料等方式,缺乏新方法、新措施提升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和时效性。因此,还需进一步推动单位普法工作创新。

八、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推进本部门法治建设有关工作。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和干部理论学习常设议题,通过形式多样的法治学习培训,解决"本领恐慌”,补齐能力短板,增强学以致用的能力,自觉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上,强化法治思维,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是持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教育培训,部署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通用法律知识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优化执法人员结构,增加法律专业人员在执法人员及法制审核人员中的比重,努力打造更高水平执法队伍。

三是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创新法治宣传载体阵地,通过制作普法短视频、动画片,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普法活动,灵活结合行政执法实际,对社会公众、服务对象宣传普法内容,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四是加强"闽执法”平台推广应用工作。全面应用"闽执法”平台,实现行政执法移动办案全覆盖和行政执法全流程监督,同时,完善执法事项法律依据,为全面开展线上执法办案做好铺垫。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地址:http://jsj.zhangzhou.gov.cn/cms/html/zzszfhcxjsj/2025-03-03/3331529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