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日照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日照城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管理科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633-7979062
通讯地址:日照市济南路269号
邮政编码:276826
附件: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12日
附件
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申请单位 | 日照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 公司 | 设计资质类别及等级 | 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 |
法定代表人 | 潘坦 | 申请类型 | 延续 |
申请内容 | |||
申请类型 | 资质等级 | 资质有效期 | |
延续 |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 专业乙级 | 2029-11-12 | |
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申请单位 | 日照城建建筑设计院有限 公司 | 设计资质类别及等级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
法定代表人 | 张传庆 | 申请类型 | 变更 |
变更内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技术负责人 | 陈好武 | 关趁丽 | |
原文地址:http://zjj.rizhao.gov.cn/art/2024/11/12/art_32695_10311090.html



